今年来,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扶贫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问责6个单位15人。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要求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学深悟透、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切实督促党委、政府履行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加强对地区党委、政府和脱贫攻坚主责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结合实际,找准个性突出问题靶向治疗、对症施策。
突出重点环节,压实“两个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的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以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要求,加大对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综合分析和排查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通过约谈、督办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进一步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特别是对整改不认真、出现数字整改、报告整改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严肃追责问责,加大整治力度。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在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的同时,注重从典型案例中发现重点领域或部门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监管上的盲点,加强扶贫领域风险隐患点的分析研判,把建章立制作为根本抓牢抓实,通过纪检监察建议等形式推动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为脱贫攻坚顺利推进提供坚强制度保障。(姜大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