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问责工作。
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的再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发改、财政、人社、审计、税务等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分析研判、突出问题督促整改、案件和线索移送处置、惩戒激励、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追责问责,并把握运用好容错机制,符合容错条件的大胆容错,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
全州纪委监委相关派驻机构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紧盯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突出发改、财政、人社、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分析研判,针对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以适当方式进行反馈,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加强整改,推动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落实。
州级和各县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相关部门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各级税务部门及税务干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擅自改变税收优惠管理方式,存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行为的,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正确履行职权的,以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相关部门处理。发改、财政、人社、审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2018年以来开展的各类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及时梳理报送发现的问题线索,尤其是本部门发现问题已作出处理案件的相关问题线索报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室。
州县(市)两级纪委监委相关部室进一步拓展深化“1+5”监督格局优势,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总结报告,相关纪检监察室抓好对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督和跟踪督办,信访室按月梳理抄送涉及减税降费的信访举报,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职能部门减税降费政策部署、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嵌入式”监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审计、统计、评估等工作,参与开展联合调研督导,定期汇总分析监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情况。(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