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纪委监委召开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课题调研座谈会,专题听取个旧市、蒙自市、泸西县等6个县市纪委监委和州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负责人意见建议。进一步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积极推进纪委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保障纪委履行党章规定的职责。
会上,参会人员围绕“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对下级纪委日常履职情况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三个为主”进行了深入探讨交流。大家一致认为,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具体要求和实践,对有效解决下级纪委工作中的痛点、卡点和难点问题,提升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质量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当前,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还存在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队伍管理力度不够、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指导深度不够、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广度不够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各参会人员积极发言,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到,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是坚定“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责任,是推动下级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的有力举措。在实际工作中,要在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基础上,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上下沟通协调机制,下级纪委主动加强向上级纪委请示汇报,加强对重点案件的集中突破;对下级纪委查办难度大、阻力大的,由上级纪委统筹指导、下级纪委办理,上级纪委通过全程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查清楚、处理到位;对一般违纪违法问题,下级纪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办理,定期将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报告上级纪委;全面深入总结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广泛宣传和推广,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入剖析,找准原因,有效化解;要在对已有经验进行总结提炼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形成操作性强、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不断提升辨识度,推动全州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焦世凯 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