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驻村工作队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请你单位做好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拨付管理的规范工作。”近日,丽江市监委根据在平常开展纪律作风督查中发现的市级各部门普遍存在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拨付管理不规范等一些问题,向有关主责部门下发了监察建议书,限期整改。
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市财政局和扶贫办结合驻村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工作经费的管理、使用依据以及拨付渠道和管理方式。市“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监察建议书组织在全市开展了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拨付报销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该市监委适时跟踪督查,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形成规范全市各部门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工作的长效机制。
根据审查调查和监督检查结果,向相关单位下发监察建议书,是该市监察机关依规依纪抓实监察监督,做好“后半篇文章”的一项重要措施。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市监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监督能力,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监督利器作用,根据监督、调查结果,瞄准躲、推、绕、拖,盯住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抓住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明确剖析问题暴露出的监管监督、责任落实、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督促被监督单位以问题为鉴、深化整改,切实发挥监察建议书的治本功效,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全市监察机关发出监察建议书149份,提出监察建议263条。
为防止监察建议简单地一发了之,全市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监察建议采纳和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强化再监督再检查,采取明察暗访、实地督查等方式详细掌握被建议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整改落实情况,不断促进问题的解决和瘦身清零,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形式、落实打折扣的启动问责程序,维护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解决具体问题基础上,通过监察建议对问题根源和共性规律深度扫描,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找准风险点,堵塞制度漏洞,从而实现从查处树木到保护森林的治本功能。”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秦明媛 杨孙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