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1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民政厅党组开展专项巡视。3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民政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党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力度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着力强化理论武装,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任务,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严格执行,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7次,举办为期5天的读书班,邀请省扶贫办同志专题辅导《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参学厅级干部80多人次、其他干部1700多人次,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建责任制重要内容;纳入各类业务培训班重要内容,制定20个班次、2480人次的培训计划。二是通过全省民政系统视频会议、厅党组会议、邀请民政部专家辅导等方式,3次专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把发展思路、工作重心、部署安排统一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上来。紧紧围绕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明确推进“四大服务体系”“两项社会治理工程”的发展思路,出台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等一批政策措施,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修建墓地等群众关切问题,深入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以迅速扎实、务实有力的行动,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三是修订完善厅党组工作规则、省民政厅工作规则,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制定进一步激励广大民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省民政厅干部职工日常管理规定,激发干部职工担当作为,抓实作风纪律建设。强化厅党组成员对分管领域重点难点工作推进责任,督促各处室、直属单位破除传统思维和固化机制,推进重难点问题解决。四是实行省级社会组织年检全覆盖,对年检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办理许可审批,形成倒逼机制。采取购买第三方财务审计的方式,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进行抽查,形成监督常态化。对139个1年未参检及年检、抽查的社会组织,采取行政约谈、下发整改通知、将“问题组织”整改情况列为办理许可审批重要依据等措施,全部整改完毕110个,列入活动异常名录3个、注销6个,正在整改20个。对104个2年以上未参检的社会组织,完成撤销登记行政处罚20个,通过云南民政网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立案、进行案情调查42个。
(二)关于“脱贫攻坚整体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民政工作全局,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作为最大政治责任、最大民生工程和首要工作任务,采取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学习等方式3次专门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邀请省扶贫办同志作专题辅导,强化理论武装;高质量召开党组班子专项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认识;召开视频会议推进落实全省民政系统脱贫攻坚整改工作。主动对接省扶贫办,进一步健全沟通协作机制。出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将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的范围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四级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以及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推动低保对象认定从收入型评定向综合型评定转变,合理扣减因残、患重病、接受教育和积极就业产生的四类刚性支出。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出台《关于在脱贫攻坚行动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帮扶纳入现行社会救助体系。从今年7月起,全省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610元/人.月,农村提高到不低于4200元/人.年;城市、农村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指导标准统一提高到不低于732元/人.月;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指导标准较大幅提高。将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纳入养老机构运营资助范围。二是调整充实省民政厅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分管副厅长任办公室主任,社会救助处、人事处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抽调3名同志专职负责具体工作。三是针对建档立卡对象中尚未纳入低保的39.57万名重病重残人员的问题,及时全面排查,符合条件的14.12万人目前全部已纳入。6月20日起,在全省开展“脱贫攻坚精准救助百日行动”,全面排查问题,集中办理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确保所有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坚决杜绝漏保。以通报进度等方式推进农村敬老院法人登记,全省登记率达97%,为推动农村敬老院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2019年安排省本级预算资金3亿元,建立县、乡、村三级民政助理员和社会救助协理员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确保入户核查、抽查等工作全面落实;目前77个县(市、区)人员配备到位,40个县出台方案正在配备人员。四是制定《云南省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重点对2018年度专项治理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着力整治“关系保”“人情保”“漏保”“错保”等问题。对截至2018年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自查发现而未整改到位的93条问题,下发通知逐条督促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84条,未完成的9条计划在年底前全部整改到位。对农村低保按人施保问题行全面排查,目前共排查24.22万人,符合参照单人户保障政策规定的19.94万人继续保留,清退2.96万人,新增符合整户施保条件的1.14万人;整改后我省农村低保户均保障达1.97人,高于全国的1.85人。
(三)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严肃处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行为,对2017年、2018年随机抽查认定为瞒报的7人作出诫勉处理,漏报的2人作出批评教育;重点抽查认定为瞒报的2人,1人被取消考察对象资格,1人诫勉处理,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报指南》,加强教育指导,指定专人审核,确保无错漏。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不实不严”方面
(一)关于“党建工作效果不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召开厅党组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印发省民政厅建设“云南模范机关”实施“基层党建创新提质年”工作方案、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及时研究部署全厅党建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扣根本任务,牢牢把握总要求,紧紧围绕主要目标,紧密结合民政部门实际,及时研究制定全厅实施方案、党组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大会迅速启动,认真开展学习教育,班子成员带队调查研究,制定重点问题清单,以巡视反馈问题为重点全面整改,切实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程。制定党建责任清单,签订党建责任书,开展半年检查考核,推动层层履职尽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建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扎实开展“云南省民政厅模范处室(单位)”创建活动,全面开展“承诺践诺”标兵行动,不断增强政治功能。健全完善省民政厅机关党建“55443”工作体系,建立“六方协调六化规范管理”机制,推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着力破解“两张皮”问题。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督促指导各党组织、在职党员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全面推行党员自学基础上的支部每周半天集中学习研讨制度,切实做到有计划、有专题、有交流、有收获。分管厅领导对巡视反馈意见点名通报的3个党组织书记进行提醒谈话;对2018年度党建责任制检查考核发现问题逐条点名通报,责令限期整改。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关于“执行干部政策不严”的整改进展情况。
全面清退借调人员,今年4月底,不符合规定的借调人员全部回原单位。
三、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及时核实红河州屏边县、大理州宾川县等“十二五”养老服务项目资金渠道、项目实施情况,督促制定整改措施、每周报送进展情况,目前大理宾川已全部完工。全面清查2012至2019年期间养老服务设施项目,及时建立整改台账清单、通告州市政府。积极争取并下拨专项资金5.8亿元,用于消防安全改造30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327个农村敬老院,提质改造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5个农村敬老院、3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建8个农村敬老院。召开十件惠民实事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现场推进会,16个州市逐一明确完成时限。目前,2019年度项目在建166个,已完工131个,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关于“全面监督覆盖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制定《云南省民政厅督查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民政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办法》,推动落实《中共云南省民政厅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具体措施》《云南省民政厅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促作风转变实施方案》,集中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担当作为等7个方面问题,有效形成“定了就要干,干了就要成”的鲜明导向。持续开展“六大行动”、深化调查研究,全体厅领导先后2次开展蹲点调研,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1-65731698;邮政信箱: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538号云南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委,邮编650224;电子邮箱:826879853@qq.com。
中共云南省民政厅党组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