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0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丽江市开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2019年3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丽江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针政策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政治敏锐性不强”的整改进展情况
市委、县委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市委、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选题计划开展专题学习;《丽江市2019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开设“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专题培训班”,在全市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市属事业新进人员初任培训等各类培训中,将中央和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针政策列入学习培训内容;泸沽湖管理局多次组织专题学习,加大对景区干部群众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生态环保意识。
宁蒗县:制定《云南丽江泸沽湖片区规划》《丽江市泸沽湖保护条例》《泸沽湖摩梭特色小镇发展总体规划》等一系列规划条例,加强总规指导,按多规合一的要求进行充分衔接和统一。
永胜县:一是争取程海保护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亿元,与云南建设投资集团签约程海保护综合治理项目合作协议。编制上报程海湖泊治理重点项目清单66项,计划总投资121亿元。其中已建项目5项,投资额1.46亿元;在建项目10项,投资额4.16亿元;拟建项目51项,投资额115.38亿元,其中2019年计划实施项目25个,计划投资26.4亿元。正在开展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程海流域小水网项目、程海湖流域水生态综合治理水利骨干应急补水工程、程海内陆渔港升级改造和整治维护建设、永胜县程海环湖生态公路(快行系统)项目融资前期工作。二是《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已报云南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环资委调研组到程海实地调研,并召开会议,组织省、市、县有关领导及专家集中修改《云南省程海保护条例(草案)》,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5月14日省人大第十三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对《条例》(修订草案)建议稿进行了审议。
(二)关于“对高原湖泊治理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宁蒗县:一是组织实施“河道保洁”行动,提高居民爱湖护湖意识;二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以酒店协会、导游协会、学校等为宣传平台,组织实施环境宣传教育,引导酒店、游客、学校等参加泸沽湖环境保护。
永胜县:一是采取入户入校宣传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累计发放《致程海人民的一封公开信》和《保护程海 人人有责》宣传资料5.5万份,发布《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抢救性保护程海九大专项行动的通告》、关于禁止非法捕捞程海渔业资源《公告》、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告知书》、《沿湖抽水泵必须安装抽水计量器的通知》和“两违”通告、禁牧通告10000份,环湖设置立柱式宣传牌50块,其它宣传标语100余条。编制了程海保护治理乡土教材,在程海镇中小学开展以程海保护为主题的“开学第一堂课”。二是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了程海镇“三分钱”工程实施方案,由镇政府牵头,采取财政奖补和村民筹资(全镇所有农户在每年每人缴纳5元垃圾清运费的基础上改为每人每天缴费3分钱、每年累计缴费10元)的方式筹集农村环境保洁资金,在农户院内及村内合理设置垃圾收集框,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城乡面貌,优化人居环境。目前暂选交通便利的星湖村委会为试点村,展开“三分钱”工程宣传推广并试行两个月。三是通过毛氏文化讲习所、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以及“程海之声”广播电台,每天播放环境保护宣传广播,每周更新一次内容。
二、关于“落实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
(一)关于“加强党委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宁蒗县:一是云南省政府和四川省政府共同印发了《川滇两省共同保护治理泸沽湖“1+3”方案》,川滇两省共同开启泸沽湖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治理工作。二是成立泸沽湖沿湖全民保护母亲湖工作领导小组,发动沿湖群众做好湖滩保洁、河道保洁、村庄保洁、田园保洁、污水监管及民族文化建筑保护等工作,实行门前“五包”,形成全民爱湖护湖工作局面。三是启动泸沽湖护湖整治行动,对生态红线范围内民居客栈等建筑进行全面拆除。截至目前,沿湖160户整治对象已有133户签订协议、87户启动拆迁、45户民居客栈完成拆除,拆除建筑面积11805平方米,恢复土地面积8528平方米。开展“户户清”环保排查,共排查409家经营户,正常运行191户,存在环境安全隐患218户,立行立改184户,停业整改34户,停业整改验收合格33户。四是配齐配强环保监测、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强化泸沽湖保护监管职能,加强综合执法工作,适当核增人员编制。五是加快实施泸沽湖“十三五”保护治理规划项目,目前已完成投资3.2466亿元,项目开工率为73%。
永胜县:一是请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开展《程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编制完成《程海水环境综合治理与保护总体规划》2018年规划报告。二是永胜县程海湖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水利骨干应急补水工程已确定鲁地拉补水方案。3月19日省水利厅对程海湖生态综合治理水利骨干工程规划报告进行了评审,目前已进行了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报告审查,施工设计方案正在修改完善中。明子桥河至白草坪水库补水程海工程方案已报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请求纳入《云南省江河湖库水系连通2019年度实施方案》,待上级审查并明确建设资金。三是沿湖抽水泵站退出工作成效明显。沿湖需退出的抽水泵站共35座,截至目前,已完成退出31座,退出率达88.6%,加大水生态系统治理修复力度。持续开展土著鱼增殖放流活动。今年以来,共组织四次增殖放流,投入资金44万元。四是坚持“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类执法、信息共享”的原则,认真开展联合联动执法。4月4日召开永胜县程海流域2019年第一季度联合联动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就如何开展好联合联动执法做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和要求,2019年程海管理局增聘11名临时执法辅助人员。2019年4月15、16日,程海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为期两天的程海保护治理联合联动行动,对在禁渔期销售渔具,销售、加工程海土著鱼、银鱼等情况进行了摸排,并向沿湖群众、企业、个体经营户发放关于严禁电鱼毒鱼炸鱼《告知书》、关于禁止非法捕捞程海渔业资源的《通告》及《沿湖抽水泵必须安装抽水计量器的通知》,2019年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000人次,车辆80次,执法快艇900次,收缴银鱼灯光刺网5200条、土著鱼网1300条、虾笼200个、橡皮胎127个、塑料船10艘、电瓶90个、钓竿100根、花线31200米,运用两法衔接行政拘留6人。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设置媒体曝光台,曝光各类环保违法行为和违章建设行为,形成人人参与程海保护治理的良好氛围。2月16日开始封湖禁渔,对沿湖47个自然村渔船集中规范停放在西湾子站、东站、卜米站、托漂站和执法大队5个集船点,统一集船612艘。
(二)关于“河(湖)长落实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市、县河(湖)长制督察工作机制,详细制定市级河(湖)长考核、监测及各项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市级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把督察工作列入市县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发挥各部门督促、协调、联系的工作职责。二是市、县两级分别召开2019年度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河长会议,对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三是强化河(湖)长制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及联合执法力度。四是充分发挥市、县人大部门监督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于5月底对泸沽湖、程海河(湖)长制及保护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五是加强组织领导。永胜县为进一步适应督察工作的需要,成立了县人大常委会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到了督察工作有人抓、具体工作有人做,督察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六是认真制定督察工作方案及督察工作计划。明确了督察对象、内容、方式、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把督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发挥生态环境部门督促、协调、联系的工程职责,加强与县河长办的对接协调,着力做好河(湖)长制落实工作,进一步健全市、县、乡(镇)、村四级河(湖)长制,2019年程海四级河(湖)长巡湖200余次。七是印发实施《丽江市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丽江市总河长令第3号),永胜县、宁蒗县也分别制定了2019年度县级河(湖)长工作要点,明确2019年市县两级河(湖)长制重点工作任务。
(三)关于“履行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缺失,存在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宁蒗县:对泸沽湖11个公厕实施“五改六拆四建”工作,目前已拆除10个厕所,1个公厕改建为生态管护房,将选址重建4座标准化旅游厕所。已拆除9个垃圾房。
永胜县:坚决制止佛道教商业化问题,撤销白云寺违建中的违法违规审批手续。目前,已拆除白云寺停车场、仓库等违章建筑4600余平方米,清除“斗姆庙”道教场所牌匾标识、宗教造像、宗教元素图案。依法对河口村委会下达了罚款处罚决定。由县纪委对白云寺建设项目中监管不利、履职不到位的12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关于“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而不实”方面
(一)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助推保护治理力度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制定下发《丽江市纪委监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机动巡视泸沽湖和程海保护治理工作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反馈问题进行整改,严肃查处“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二是制定印发《关于对省委第八巡视组机动巡视泸沽湖和程海保护治理工作反馈意见整改加强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三是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以及“回头看”、长江上游固废打击专项行动、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黑臭水体专项治理以及本次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确保每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四是拓宽信访渠道,从严从快查处生态环境各类违纪违法问题,加强公开通报曝光力度,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和本次机动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开展专项检查。五是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履责约谈提醒制度,对生态环保日常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六是永胜县纪委监委坚持严查快处,严肃处置程海镇白云寺未批先建等问题,对存在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永胜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民宗局和程海镇人民政府领导班子进行了通报问责,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其中通报问责7人、书面诫勉问责5人。对丽江建红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偷排污水问题涉及的1家监管单位和5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关于“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有差距,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走过场,官僚主义不作为,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宁蒗县: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宁蒗分局实施的“泸沽湖周边3个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已通过省级评审,正在报省生态环境厅审查。二是“泸沽湖蒗放片区湖滨生态带建设工程”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正在办理建设许可证。三是“泸沽湖流域落水村雨污分流及三线入地改造工程”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并成立了项目前期领导小组,加强项目工程建设审批程序及监管。
永胜县:一是加大现有程海流域石榴、柑橘、油橄榄等造林树种生态功能提升工作,逐步通过政策补偿更替为生态树种,实现生态修复目的。强化公益林地管理,在公益林地范围造林一律使用生态树种。加快推进一级保护区湖滨林带和生态湿地建设,程海湖生态修复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000万元。二是加快关停程海周边砂石料厂复垦进度,督促已关停程海兴仁坚达砂石料厂矿山业主对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进行恢复治理和复垦。目前矿山工业广场及生产区治理恢复土地约10亩,种植有石榴、花椒、桃子、李子、芒果、芭蕉等经济林果共1.5万余棵。三是强化程海沿湖抽水泵取水量监测。严格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程海周边用水户依法依规征收水费,对保留的27家农业取水泵站安装取水计量器,截至5月19日,已完成保留抽水泵站的计量器安装工作。
四、关于“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一)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效益无法发挥’的问题整改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对程海一级保护区261号界桩内存在设置垃圾堆放点和焚烧垃圾的问题已经立行立改。程海流域村落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完善工程稳步实施,4个建筑垃圾堆放点,配齐垃圾清运设施设备,2019年投入50万元新购置5立方箱式垃圾车2辆,垃圾箱43个,垃圾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新聘60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作为保洁员。程海北片区截污干渠示范工程已完成可研编制、审查,预计今年6月底前开工,年底完成项目建设。
(二)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对程海周边排污企业监管不力’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责令丽江建红绿色食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搬迁至永胜工业园区县城中心园区,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同时强化项目联审联批,严把项目准入关,不利于程海保护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加强程海周边螺旋藻企业、宾馆餐饮服务业、畜禽养殖业、城镇生活等排污监管,加大对湖周企业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对程海流域违规经营、违法排污行为实行“零容忍”,污水直排程海及入湖河道的,一经发现,一律关闭,切实维护程海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三)关于“对省河(湖)长制督察组提出的‘流域空间管控有待加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实施“智慧程海”湖泊综合管理系统项目,建立完善多方位、全天候的监督管理和环境预警体系。目前“智慧程海”一期工程已完工并投入运行,“智慧程海”二期项目已于4月21日开工建设。二是“五退”工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程海一级保护区除环保和水利设施外,没有一幢临水建筑,水域岸线保护成效明显。2019年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件,行政拘留1人。三是严格流域空间管控。出台《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程海沿湖禁止新增建设项目的通告》,划定程海保护禁建区、限建区,禁止新增建设范围,完成《程海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设计方案》,下发通知,明确要求严禁在程海环湖公路以下及国道、省道、环湖路、村道沿线可视范围新(修)建坟墓。四是建立健全程海沿湖空间管控长效机制,严格执行《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程海沿湖禁止新增建设项目的通告》《永胜县程海镇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农村建房实行乡(镇)、县国土局、县住建局联审联批制度,严格把关,加强监管。严格按要求开展农村建房审批,凡未进行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严格按照《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执行。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不断加强巡查,对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管。3月16日,在程海召开沿湖“两违”建筑拆除现场办公会,对茂源酒店“两违”建筑进行拆除,并恢复原貌,期间共拆除违法建筑728平方米。
(四)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泸沽湖的中央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推进缓慢,违规拨款,能力建设项目推进缓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蒗放片区湖滨生态带建设工程总投资1172万元,建设规模为350亩湖滨带,于2018年5月份动工建设,目前已进入扫尾阶段。
(五)关于“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提出的‘泸沽湖环境保护形势严峻’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蒗放河、山垮河河道治理工程已完成前期工作,总投资1200万元已到位,已开工并将在上半年完工。
(六)关于“对省河(湖)长制督察组提出的泸沽湖‘环保项目建设滞后’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推进各项环保项目建设,加快落实落水村雨污分流和三线入地工程。落水村停车场已开展前期工作,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并已开展征地工作,争取2019年年底完成建设。泸沽湖交警中队对落水村湖滨路燃油机动车进行管控,禁止燃油车进入湖滨,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8-5199126,5550137;邮政信箱:丽江市水务局市河长办,丽江市昌洛路市廉政教育基地市委巡察办;电子信箱:ljshzb5199126@163.com,ljsxsllb@126.com。
中共丽江市委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