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2条线索转交你们,请及时进行核查按时上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这是丘北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用好督办催办工作机制,向相关部门发出交办的一份通知。
自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文山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要求和部署,建立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以体制机制保障“破网打伞”同步进行、同频共振,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开通“绿色通道”提速。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线索双向通报移送机制,开通问题线索快速流转“绿色通道”,由案管部门对问题线索统一受理登记、统一编号录入、统一处置分流、统一交办督办、统一反馈归档,实现“多头移交、一口统管”,做到来源可溯、过程可控、去向可查。分类处置不同领域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归口、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交办,切实规范线索处置和台账管理,并实时监管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处置等各个环节,确保全程留痕。另外,充分发挥各地县、乡(镇)、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各乡(镇)建立接访中心,各村(居)建立联络点,加强问题线索收集整理;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整合办案资源增效。实行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制度,定期调度并对核查结果“签字背书”,各承办机构确定一名联络员,按期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以快报形式上报案管室,报送内容包括重要阶段性进展、特色亮点工作以及存在问题和疑惑,由案管室每周通报问题线索办理进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账账清。砚山县实行捆绑办案,科学整合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力量,对重点复杂疑难案件进行集中突破,保证人员合理搭配,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另外,制定案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从案件办理思路、案件办理程序、证据收集固定、案件文书制作、办案安全执行等方面细化量化指标,把各案件承办部门办案质量和成效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保障机制运行取得良好效果。
实行督办催办管控。建立常态化督办催办工作机制,加强对问题线索的有效管控,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全程跟踪督办催办,进行台帐式管理,对帐督办、办结销账。对办理进展滞后的,下发催办单;对办理质量较差的,进行专题通报并限期整改到位,确保问题线索不积压、案件查处不延误,实现快查快办快结快报。
同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形成整体合力。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和双向移送反馈工作机制,实行问题线索现场研判、现场处置,对于需同步介入的案件,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将相关职能部门的失职失责等问题并查并处。
据悉,去年1月至今年7月30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45件,其中立案审查和监察调查充当“保护伞”问题37件,处理人数20人,移送检察机关起诉8人。(李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