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1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红河州开展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机动巡视,并于2019年3月7日向中共红河州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州委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针政策存在差距”方面
(一)关于“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深入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红河州委组织召开州委常委会6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次,积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陈豪书记关于异龙湖综合治理情况的批示精神和省委书记陈豪、省长阮成发关于云南高原湖泊保护治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同时指导督促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扎实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打赢异龙湖保护治理整体决胜战。
(二)关于“贯彻落实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方针政策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州委书记姚国华先后主持召开州委常委会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2019年5月率红河州党政考察团赴大理洱海、玉溪抚仙湖考察学习湖泊保护治理经验做法,考察学习结束当天实地调研异龙湖并召开学习总结会。制定实施了《红河州异龙湖保护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红河州异龙湖保护治理省州联合调研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异龙湖保护治理规划》编制工作稳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异龙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已完成全部27个项目,《异龙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30个项目已完工28项,1项正在有序开展,1项已调减。《异龙湖保护管理条例》第三次修订通过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由红河州人大常委会于7月1日公布施行,《异龙湖流域生态环境空间管控总体规划》正有序编制中。
(三)关于“爱湖护湖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主动参与度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推动爱湖护湖宣传发动“进公共场所”“进媒体”“进农村(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在石屏县城区重要区域、重点地段设置6块大型宣传牌,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异龙湖保护治理;在异龙湖湿地公园及一、二级保护区域,设置科普、警示等标牌528块,宣传异龙湖保护治理;在石屏县电视台开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异龙湖卫士”专栏,利用“魅力石屏”、“微观异龙”、“魅力坝心”等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生态文明建设和异龙湖保护治理信息30余篇;在沿湖村庄设置异龙湖保护治理宣传牌。同时,建立了志愿者招募机制、湖区环保义务监督员和环保志愿者制度,开展“我们的行动—还母亲湖一片清澈”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等;组织发动沿湖村庄和群众参与异龙湖湿地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在石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按期公开异龙湖湖体、入湖河流、饮用水水质监测评价情况和主要污染企业监测达标情况。
二、“州委、石屏县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工作推进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到位,层层压实责任不够,检查考核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推动异龙湖保护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州委书记、州长任双组长的“异龙湖保护治理整体决胜战”领导小组,构建了党政主要领导督战指挥、县级指挥部统筹调度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充实专人专班。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理顺相关职能部门职责,配齐配强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加强队伍建设。坚持从严从实、客观公正考核,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体系,将环境保护纳入综合目标考核、执纪监督、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研判重要内容。强化督查落实,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和纪律检查,按时间节点跟踪问效,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责任。
(二)关于“异龙湖保护治理重点项目建设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石屏豆制品文化产业园区进展缓慢入驻企业少的问题。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第一批11家入园企业已完成厂房建设并投入生产(吸纳加工户83户),第二批15家企业已全部进场施工建厂,计划2019年8月底前完成厂房建设,12月30日前投产,目前已有4家投产运行。园区污水处理厂和集中供气项目已建成投入试运行。针对巩固豆制品行业污染整治成效的问题,制定了《石屏县豆制品行业污染治理专人专班工作方案》,开展动态巡查,目前,查处违规生产行为5户。松村豆制品加工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现已投入运行,处理后的排放水水质达到一级B标。针对企业反映入园成本过高的问题。聚焦企业关切,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进一步简化企业投资审批程序,消除不合理收费,协调金融机构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关于“异龙湖流域截污治污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目前,石屏县34个村庄39.54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已完成沙坝、龙港、小河等18个村庄9.95公里,投入520余万元,建成宝秀镇区及郑营村、张本寨、吴营村等周边村庄污水管主管5.32公里、入户支管3.923公里。石屏县城区5.5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已完成2.34公里。种植结构调整工程、化肥农药使用量消减等加快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有效减少。
(四)关于“异龙湖流域节水建设滞后”的整改进展情况
优化实施《异龙湖补水排水调度方案》,加快推进小箐水库、大练庄至赤瑞湖连通工程等项目建设,提升异龙湖稳定补水能力,2019年1—6月补水近2742.28万m3。启动实施异龙湖龙潭整治清水管道引流工程,现已完成方案批复,正开展施工招标工作。强化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管理,大力推动高效节水灌溉,截止目前,共完成高效节水灌溉建设1.1万亩;编制完成《石屏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如期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五)关于“生态修复成效不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湿地未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委托云南省环科学院开展提升湿地生态功能项目,目前正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启动实施城河与北岸湿地连通净化工程,降低城河入湖污染负荷;制定实施了《异龙湖流域2019年环境监测方案》,对异龙湖流域湿地进出水水质进行监测。针对面山生态修复的问题。完成杨梅园清退休耕1800余亩,2019年规划在异龙湖流域面山实施人工造林、退化林修复25000亩,在去年完成124.1亩剖面绿化的基础上,计划今年对异龙湖环湖面山约400亩裸露剖面进行绿化修复。针对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问题。异龙湖流域涉及10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目前,宝秀红砖厂、冒合红砖厂等6个矿山已委托308队编制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施工图设计》。3个矿山正在实施土地复垦复绿工程。同时,对采矿证超期的砂场,依法关闭注销采矿证。
三、“纪委监委落实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州纪委监委重视程度不高,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相关监督执纪工作主动性不强,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坚持和完善生态保护责任追究情况直报点制度,强化对石屏县异龙镇直报点工作的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异龙镇纪委通过开展沿湖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专项纪律督查,对落实河长制工作不力、沿湖村庄禁养限养工作推进慢、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较差的13名村(社区)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22名村监委主任、3名社区副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及时研究并加大对省委机动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处置力度。从严执纪问责,针对异龙湖周边清理排查出的31个“大棚房”问题,及时组建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推动问题解决。截止目前,已组织开展“大棚房”整治工作专项纪律督查2次,对4名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异龙湖保护治理存在廉政隐患”的整改进展情况。
从严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严格程序审批。在项目审批及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加大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杜绝建设单位拆分工程项目、规避公开招标、围标串标等问题发生。同时,制定实施《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资金审批程序,严格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州财政局组建工作专班,负责异龙湖治理资金的监管和督查。2019年5月29日制定出台了《红河州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异龙湖高原湖泊专项资金管理。2019年6月4日州财政局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印发《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对2016—2018年异龙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
(三)关于“河长制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递减,基层河长发挥作用不够”的整改进展情况
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督促各级河(湖)长知责履责尽责,确保每名河(湖)长每年至少定一件事、干一件事、成一件事。州人大制发了《关于对河(湖)长制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组织7个督察组,督察异龙湖流域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石屏县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异龙湖出入湖河道“清四乱”等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开展异龙湖出入湖河道、沟渠整治活动的通知》,专人专班加强河道巡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石屏县河长办按月通报各级河长巡河情况,督促基层河长认真履职。
四、“对中央、省委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方面
(一)关于“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城北河沿岸有豆腐加工厂的污水流入河道”问题,石屏县开展了整改,关停取缔了豆腐加工企业(户)152家,但加工企业(户)关停取缔后,未对原来的纳污沟渠进行整治,原纳污沟渠水体发黑发臭。”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快截污管网建设。目前,城北河沿河已建成截污管网8公里,城北河(杨广城至肖家海段)清理整治计划2019年底前完成,关停区域污水明渠改管网工程正有序推进。二是强化用电监管,对已关停的企业和作坊,因改行和专项经营需要开通动力电的,须拆除生产设备并经石屏县工商信局及有关部门现场核实,持石屏县工商信局出具的证明,由供电部门开通动力电。目前,共收到申请9户,办理7户,待办2户。
(二)关于“异龙湖南岸杨梅林休耕及异龙湖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虽已完成,并出台了相应监督措施,但未按要求落实,杨梅林复耕、禁养区复养隐患大”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印发实施《石屏县杨梅林地休耕项目管护方案(试行)》,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目前,已完成异龙湖南岸杨梅园清退休耕1802.56亩。休耕区域界定隔离工作计划今年8月底前完成。二是印发实施了《加强异龙湖流域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监管工作方案》,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动态监管,杜绝禁养区审批畜禽养殖项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3—3948529;邮政信箱:红河州蒙自市文萃路公积金中心四楼州委巡察办;电子邮箱:xsllb3809141@163.com。
中共红河州委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