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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道姓通报 见人见事批评 云南省检察院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19-08-19 11:49:00   来源: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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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云南省检察院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机关干部约280人参加。会上,点名道姓通报了今年以来省检察院机关发生的5起违法违纪案件情况,通报省纪委监委8月2日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相关情况,传达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讲话精神;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主持大会并作讲话。

王光辉指出,省纪委监委警示教育大会很重要,要认真学习冯志礼讲话精神,结合检察机关实际认真反思、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抓好落实。省纪委监委警示教育大会通报的违纪违法问题,有的涉及检察院机关,涉及的同志还不少,党组同志思想是统一的,态度非常明确:一是要感谢省纪委监委对省检察院干部的关心,这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二是这件事对我们党组各位同志来说,也是一次警醒,也要把自己摆进来,从中汲取深刻的教训;三是要以案为戒,在全省检察系统开展警示教育。

王光辉强调,从省纪委监委通报的涉及我们检察干部的问题和驻院纪检监察组所通报的今年以来发生在机关的5起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方面,省检察院机关在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二是管党治检仍然存在宽、松、软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严、紧、硬,必须进一步强化,尤其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同志参与传播谣言和参加由律师安排的饭局,反映出我们少数检察人员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三是全面从严治党管检的相关制度机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必须进一步督促落实落细。

王光辉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问题,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检视、查找问题、深刻反思、认真整改。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信谣传谣、参与吃请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二是认真检视对照,深入剖析产生违纪违法的原因、吸取深刻教训;三是压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检察机关纪律作风建设。会议要求,机关各支部要将本次警示教育大会内容作为主题教育活动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认真组织讨论,讨论情况要于8月15日前报主题教育办和检务督察部。

会上,通报了省纪委监委警示教育大会相关情况,传达了冯志礼讲话主要精神。

会议指出,省纪委监委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正当其时、十分必要、非常重要,充分体现了省纪委监委刀刃向内、清理门户的政治勇气,壮士断腕、刮骨疗毒整肃队伍的信心决心。对我们警示教育意义非常重大。冯志礼书记的讲话站位高,要求严,针对性、指导性很强,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结合检察工作特点,开展好警示教育。

会议要求,检察机关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以本次警示教育通报情况促整改、抓落实,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从严抓实管党治检各项工作。一是要把思想摆进去,充分认识警示教育的重大意义,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干部队伍实际,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深刻剖析思想原因,在主题教育中抓好整改落实,在思想上有警觉,行动上有落实,真正受到警示教育;二是要把自己摆进去,真正受教育、有提高,要通过警示教育,警钟长鸣、警示常在,时时刻刻、时时处处自警自省自律,真正把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要把工作摆进去,让警示教育的作用体现到检察工作和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成果上,每一个同志都要把组织的信任、组织的关心、组织的培养、组织的教育、组织的重托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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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在省检察院引起强烈震动,机关广大干部普遍反映:一是省纪委监委警示教育大会敢于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正风肃纪是警示,更是对干部的关心、教育和很好的提醒警戒。检察干部更要以案为戒,认真自查自省,强化自我约束,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必须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时常提醒自己从何而来,为什么出发,确实增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省检察院党组以上率下,直面问题,举一反三,点名道姓通报,见人见事批评,警示教育效果好。检察干部要增强职业责任感和荣誉感,时时自警自省自律,以纪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不断自我提升、自我革命,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三是警示教育中所涉及的案情公开透明、信息对称,杜绝传谣信谣效果好。检察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和管理,务必做到对党忠诚,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更高的位置,始终保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四是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敢于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抓早抓小抓苗头、动辄则咎,违纪必查,教育预防“四种形态”运用效果好。检察干部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任何时候都要有“小节之处显大德”的自警之心,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将遵纪守法的标尺立于胸前,时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纠偏。(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