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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庆:1至7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4人

发布时间:2019-08-19 08:11:05   来源:临沧市纪委监委

“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反纪律要坚决叫停,对违反规定要坚决制止;要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坚持‘三重一大’,不能搞‘一言谈’,切实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这是近日凤庆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提醒谈话的一幕。

今年以来,该县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利器,坚持“治未病、找病因、除病根”,切实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早谈话早提醒“治未病”。坚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的全过程,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警示教育、诫勉谈话、问责、抽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方法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解决,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再监督再检查“找病因”。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安排,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保障政令畅通;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强化再监督再检查,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围绕涉黑涉恶专项斗争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处追责“治病根”。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强化执纪执法部门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协调配合,畅通发现问题线索渠道,有效推动法纪贯通。对线索具体、问题典型、举报集中、性质恶劣的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机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加大典型问题曝光力度,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达到查处一个、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目的。

1至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264人,其中,第一种形态236人,占89%,达到了惩治“极少数”和管住“大多数”的目的。(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