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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健全机制设置防线 向39个单位发出问责预警

发布时间:2019-08-19 08:28:23   来源:玉溪市纪委监委

今年来,玉溪市积极探索预腐防变的有效途径,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探索实施问责关口前移,创新设置问责预警防线,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建立问责预警工作机制的通知》,使监督提醒成为常态,宽严相济,切实拧紧管党治党的责任“螺丝”。

问责预警工作机制规定了不适用问责预警的6种情形,并明确了问责预警对象、工作程序和实施部门的工作职责,突出再监督再检查,把推进工作、整改落实存在的问题作为“重头戏”,督促被问责预警的单位或个人根据问责预警通知要求,按规定时限进行整改,并由承办部门进行检查,对整改落实到位的予以解除,若整改不到位,按相关程序启动问责。

“问责预警工作中既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又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在启动问责预警前充分考虑是否符合容错免责条件,仔细甄别问题的根源,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介绍。

问责预警机制更加注重对被问责预警单位或个人事前、事中、事后的跟踪监督问效,对发现问题严重或整改迟缓、敷衍应付的,严肃追责问责。

“问责预警工作机制的执行,对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起到关心爱护干部、激励担当作为的作用。”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及时对轻微失职失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警示,督促其第一时间认识到自身问题、及时整改并更好履职尽责,提升了监督的质效。

截至目前,共下发问责预警通知34份,向39个单位发出问责预警。督促工作有效推进,有效强化了问责综合效果,保护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提升了党内问责的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全市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