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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以制度建设为抓手 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9-08-18 08:03:27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

“你们的报告中反映的这个问题缺少事例支撑,还需要进一步充实完善”。

“这个问题表述不够精准,总结归纳不够到位,文字表述还需要进一步提炼”。这是近日在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与八届州委第九轮巡察各巡察组召开的组办联审会现场的对话场景。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采取组办联审会参会的方式,进一步增强巡察效果。联审会人员主要由巡察办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联络员等组成。联审会上,巡察办就各组巡察报告中相关问题与巡察组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对巡察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审改意见建议,经会议充分讨论后,达成统一的修改意见,形成联审会最终稿。若就相关问题不能达成统一修改意见的,则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同时,通过建立巡察组、巡察办“组办联审”制度,组建审查组,以组长负责制为前提,以问题底稿制为基础,对各组巡察报告逐一会审,严把巡察报告质量关,压实巡察组责任,对巡察报告中出现的问题归纳不精准、文字表述不规范、对策建议没有针对性等问题“把好脉”“问好诊”,力争“开好方”“看好病”,确保巡察报告突出重点、客观准确、言简意赅,反映的问题观点鲜明、定性准确、事例典型,问题线索分类准确,意见建议与问题对应,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今年以来,西双版纳把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强巡察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巡察组联审会议制度》《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巡察组联席会议制度》《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主任办公会议制度》《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巡察办每周工作例会制度》四项制度,完善州委巡察办重要事项决策机制,加强州委巡察办和巡察组之间的沟通协作,让巡察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通过加强巡察规范化建设,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王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