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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强化“上下游”联动 “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见实效

发布时间:2019-08-11 08:08:01   来源:昭通市纪委

根据《中共云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动工作办法)要求,昭通市纪委监委强化“上下游”联动,既注重与省纪委监委的联动“捆绑”,也注重与11县市区纪委监委的联动“捆绑”。同时,以6个监督检查室和6个审查调查室为主体,对应联系24个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强化“左右岸”联动。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上下左右的整体联动作用,提高了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上游”联动解决工作难题。市纪委监委积极主动向省纪委监委对应联系昭通市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请示汇报,争取领导和指导,大力争取省纪委监委帮助解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中市级层面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工作规范高效开展。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与上级的联动,今年以来,抽调协助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人员12人次,起到了既联动,又练兵,能提高的作用。在调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中,发现昭通市某单位为已调省直部门工作的一位人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经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汇报后,省纪委监委指定昭通市管辖,并派人到昭通指导和参与案件调查处置工作。今年7月份,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到昭通市开展“蹲点式”监督工作期间,市纪委监委派人参与开展工作,一方面学习监督工作方法,另一方面也主动了解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同时把一些监督检查工作中了解到的涉及需要打招呼提醒的问题通报省纪委省监委“蹲点式”监督检查工作组。市纪委监委积极参与了省纪委监委直查直办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发现问题的问责调查,医疗废物处置点建设存在问题的问责调查,中央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发现问题的问责调查,按时完成了市级及以下层级管理干部的追责问责工作。

“下游”联动整合工作力量。建立对应联系捆绑机制。省纪委监委联动工作办法实施后,市纪委监委出台了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对应联系工作机制,由6个监督检查室和6个审查调查室对应联系11县市区,负责对各县市区常规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对接、案件处置、事项报批等情况的指导、审核、把关。监督检查捆绑联动。市纪委监委开展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专项监督检查,由市纪委副书记牵头,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协调,由领衔常委(委员)具体联系、各监督检查室主任任组长,联系县市区纪委监委协助,根据对应联系机制负责对应联系县市区的监督检查。联系领导、监督检查室、县市区纪委监委捆绑,监督检查领衔常委(委员)、组长、副组长和工作人员捆绑,发现问题按照干管权限分类处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高专项监督工作的质效。专案模式捆绑联动。市纪委监委通过专案模式实现与11县市区纪委监委的工作联动。先后成立了“2.28”“3.07”“5.20”等专案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副书记对应11个县(市、区)分别担任挂案领导,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担任组长,审查调查室负责人和县(市、区)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分别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1个县市区纪委监委抽调326人次组成11个专案小组,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调查和处置,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指挥管理,精准定性量纪。

“左右岸”联动提高工作质效。市纪委监委以6个监督检查室和6个审查调查室为主体,横向捆绑对应联系的24个派驻(出)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市委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组。各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负责对联系的派驻(出)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审核把关;巡察机构巡察发现线索以外的问题移交党风政风监督室和相应的监督检查室;市委派出的4个脱贫攻坚纪律作风明察暗访组明察暗访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经对应的监督检查室审核把关后交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既有效实现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职责,提高工作质效。(张孟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