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重中之重,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这个“牛鼻子”,细化责任清单,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责力度,把管党治党责任压实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
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同向而行。市纪委协助市委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市委书记、市委常委会议听取市纪委监委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反腐败工作形势体制机制,8次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议题16项。根据巡视巡察、日常监督、执纪审查情况分析研究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研判政治生态状况,查找管党治党的薄弱环节,向党委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务实管用的工作方案。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定期主持分析反腐败形势,对日常监督、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审核把关,确保党对纪检监察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的领导和监督,推动党领导的反腐败工作体系更加科学完备。
“互联网+监督”从静态走向动态。市纪委监委开发建设“两个责任”监督管理系统,利用平台数据进行各项考核,使“两个责任”监管从静态走向动态,由侧重结果监督转变为全过程监督,解决了“两个责任”压力传导逐级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难题,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有序。对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牵头拟定《昆明市2019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对重点不敢提意见建议,不敢督促责任落实,不愿较真碰硬等管党治党薄弱环节列出“负面清单”,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形成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纪委监督不放手的良好局面。
精准问责激励干部实干担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市纪委监委扭住主体责任,履行监督专责,依托“四种形态”,对症开方,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组织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的3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纪检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中,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问责党组织10个,处理69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起。为防止受问责干部被“一棒子打死”,建立专人帮带和回访教育,加强对受问责干部的关爱,对受到问责后表现突出的干部,符合条件该使用的继续使用,树立鲜明的用人导向。(黄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