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临沧:向乡镇(街道)派出77个监察室 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9-08-01 08:04:02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8县(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的77个监察室全部挂牌成立,真正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切实打通监督监察“最后一公里”。

今年6月以来,根据云南省纪委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相关要求,临沧市纪委监委将监察职能向乡镇(街道)延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迅速动员,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工作。指导各县(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家底,按照机构、编制、职数三不增的原则,积极协调组织、编制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对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组成、监察对象、主要职责、监察权限、监督管理和完成时限等作了明确要求。

据悉,此次向乡镇(街道)派出的77个监察室,配备监察人员227名;其中主任75名,副主任75名,监察员77名。派出监察室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块牌子。监察室成立后,根据县(区)监委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职责,对乡镇(街道)管辖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经县(区)监委批准,对涉嫌职务违法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依法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违规违法的有关人员依法提出政务处分建议;对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或提出问责建议;指导督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对群众性自治组织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

与此同时,市纪委监委还指导各县(区)监委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村一级有效延伸,建立监察联络员制度,聘任村(社区)监察联络员914名,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的监督,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还将督促指导县(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监察室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等制度,为监察室划出履职“跑道”,确保有章可循、依法履职。(聂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