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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交出满意答卷 党纪政务处分326人

发布时间:2019-07-31 08:08:05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1至6月,玉溪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567件,处置问题线索1206件,党纪政务处分326人,同比增长分别为42.3%、66.85%、89.55%。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1件,立案13人,给予问责处理3个单位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9件57人……

一系列数据,既是各级纪检机关坚持稳中求进、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的具体体现,也是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力度不断加大,以更有力的举措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高质量发展的真实写照。

把好政治建设“生命线”

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决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11件、处分10人,查处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5件。

把政治监督具体化,建立“三湖”保护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六项工作机制,跟进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细化问题清单226项,对推进缓慢的7个项目督促整改。督促三县(区)围绕“三湖”保护治理开展监督检查24轮次,发出问责预警17期,督促整改问题48个,提醒谈话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起13个单位40名干部。

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助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组织签订责任书,派出主体责任清单311项。召开县(区)委书记和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会,开展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专题报告。做实做细考核“后半篇文章”,通报表扬优秀县区和单位,督促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的5家单位抓好整改。

倾力打造新时代“纪律部队”。打造机关“廉政文化走廊”,承办省纪委监委机关第一期文化走廊建设。实施全员培训,组织1151名干部参加了各类培训。玉溪纪检监察学院通过该市第一批人才工作创新项目评审,移植巡视巡察监督方式,出台《关于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检查的实施意见》,对县区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体检”“政治保健”开展专项检查,积极探索创新自我监督模式。

把监督挺在前面

着力在日常监督、精准监督上下功夫。建立巡察组和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处置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342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76.6%、14.5%、5.1%、3.9%。

出台把监督挺在前面的实施意见,建立“1名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1个监督监察室(审查调查室)+县区纪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的“捆绑”联动协作模式,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抚仙湖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恢复项目等问题,采取“捆绑”联动、直查直办、重点督办。建立问责预警机制,向39个单位发出问责预警。对11名干部容错免责,为反映问题失实的2名县处级干部进行面对面澄清。

编印《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纪实》《腐败典型案例选编(二)》等,开展好警示教育。以该市被查处的典型案件为例,推动以案警示、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作风建设是攻坚战、持久战。紧盯重要节点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线索20个,处分4人、问责12人,通报曝光6期21起44人。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问责5个单位、9人,处分28人。巩固提升公务活动中赠送收受烟酒茶玉专项整治成效,督促62个问题单位整改。开展2轮次“天价烟”专项整治,督促相关单位抓好问题整改。

制定《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列问题清单,强化监督检查。下发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落实落细改革任务

完成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三定”规定和市纪律教育中心机构编制方案。对10家派驻(出)机构更名,调整监督单位。聘请20名专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3名法律顾问和20名市监委特约监察员。

创新出台吸收群众代表参与办理信访事项的规定。县区监委向74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并设立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全省率先实现县级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机构全覆盖;聘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村级廉情监督员,健全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各项工作初显成效

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才能减存量、遏增量。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436件,结案34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6人,采取留置措施41人,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24人。

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对59个单位、46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4个单位开展巡察“回头看”,移交问题线索119条,立案9件10人,督促健全完善制度632个,直接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对9个县区、24个市直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发现“三湖”保护治理问题92个,督促制定整改措施82条。出台加强县区党委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工作的意见,编印对村巡察工作手册,加强对县(区)巡察工作领导。

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民生福祉保驾护航。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1件,立案13人,给予问责处理3个单位1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提醒谈话、批评教育9人,通报曝光2批4起6人。“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5630件,办结5599件、办结率99.4%。严肃查处基层干部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和在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扶贫救灾资金使用等49件57人。(王晨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