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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建立公职人员廉政档案 擦亮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19-07-24 08:10:10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对驻在部门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准确掌握党员干部的廉洁情况,拓宽监督渠道,擦亮监督“探头”,把好廉洁从政关口,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丽江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126名公职人员建立了个人廉政档案。

廉政档案主要内容涉及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履历、收入、房产、购车、个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廉洁自律等情况及配偶、子女经商等诸多事项。纪检监察组对廉政档案进行动态管理,将有信访反映、受到警示约谈、党政纪处分等有关情况及时收集入档。

纪检监察组要求驻在单位公职人员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档案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对隐瞒个人有关事项、故意欺骗组织的,一经发现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纪检监察组还建立了廉政档案查阅制度。查阅档案须经纪检监察组组长审批,登记查阅台账后方可进行。

纪检监察组强化对廉政档案成果的运用。明确要求驻在部门在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工作中,把廉政档案记载内容作为对干部廉洁度鉴定的重要依据。对违反党纪的党员干部在作出纪律处分前,首先查阅其廉政档案,把日常表现、认错态度作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廉政档案在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内监督等方面的作用。适时对廉政档案进行分析,加强研判“树木”和“森林”的总体情况,掌握各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状况,对反映出来的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杨洁淮  杨丽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