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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上半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680人次

发布时间:2019-07-23 08:11:08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聚集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源头遏制住腐败,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强化纪律教育力度。在市纪委监委网站、“丽江清风”微信公众号、“丽江清韵”杂志设置“廉政教育”“案例剖析”“审查调查”“曝光台”等专题专栏,不定期推送廉政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等内容,不间断开展廉政教育提醒。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活动,成立市、县(区)、乡、村四级《条例》宣讲团,宣讲300余场次,覆盖3万多名党员干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集中观看《激浊扬清在云南》专题片43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10000余人。组织全市51个部门(单位)4500余名党员干部到该市廉政教育基地接受廉政教育。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起,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守纪律。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制定《“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办法》,创新函询方式,提高与监督对象的见面率、面谈率,变“函询”为“面询”,推动由问题线索核实为主的单一监督向日常主动监督转变。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规范对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工作,开展约谈、提醒谈话等1300余人次。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公开通报5起失实信访举报问题,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今年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80人次,增长67.49%。其中,第一种形态455次,占66.9%;第二种形态139人次,占20.4%;第三种形态21人次,占3.1%;第四种形态65人,占9.6%。

保持惩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加强对党员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在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中聚焦“七个有之”“关键少数”和民生领域,坚定不移、精准有序,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力度,严肃查处失责失职和违纪违法问题。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586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56件,立案275件涉及313人,其中县处级12件12人,乡科级59件6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00人,其中党纪处分167人,政务处分48人,双重处分15人。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45件53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