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怒江州纪委监委召开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纪委省监委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及州委、州政府下发的怒江州整改方案、学习张太原、任军号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19年第5次会议上的讲话等,结合省纪委方案和州委方案,起草制定了《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怒江州纪委州监委整改方案》,对牵头整改的8个问题和作为成员单位整改的16个问题做了具体整改措施和任务分工,为确保提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专题进行研究和部署,筹备安排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近期开展专项督导工作有关事宜。
会上,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州纪委监委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提出相关要求:要结合州纪委监委整改方案,扎实做好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要根据已下发的包案督办及“点对点”工作机制,各负责领导及相关室要及时开展包案督办、专案专办工作,加强“点对点”“案对案”对接。要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协调配合,加强向省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工作,加强与县(市)级纪检监察机关上下联动,做到有效衔接、刚性衔接,切实增强整体性和协同性。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保持“破网打伞”的高压态势,层层传导压力,在打“虎”拍“蝇”的同时,更要除恶打“伞”,推进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杨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