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纪委监委紧盯干部提拔、评优评先、职级晋升等工作,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1至6月,共办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15人次,有效防止了“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等情况的发生。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检举监督举报平台,拓宽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及单位、个人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办理。在日常工作中认真做好问题线索台账,做好对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党风廉洁情况线索的梳理排查,让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不因主观、客观因素而出现漏报、错报、瞒报等情况。党风廉政审查采取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统一回复的方式进行,通过明确责任人员、工作职责,层层把关、签字背书,确保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健全完善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机制,严格工作程序、严守保密纪律。收到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征求意见函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会审,重点审查是否有信访举报件或初核存在的问题,审查是否有被查处记录和存在违纪违法情况,审查是否有接受行政问责的情况等;对意见回复层层把关,严格按照回复时限和要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实有着落,确保廉政意见及时回复。
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谁审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严把责任追究关,对在党风廉政情况核查中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有意歪曲、故意隐瞒、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违反保密纪律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陈伟孝 曹志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