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由于对扶贫政策理解不深、掌握不够,我们把明显不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李超户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之后我们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就把李超户作为正常脱贫处理……我名下享受了5头能繁母猪补助,但实际只享受了3头的补助3000元,其他2头补助2000元是以我的名义帮苏乔宁户申报的。”面对剑川县马登镇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该镇江南村村主任李金柱如实交待了自己的违纪行为。“我会汲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正确用权,保证不让党的政策堵在‘最后一公里’。”对组织给予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金柱懊悔不已。
今年以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中,严格执行五项工作机制和六项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往深里抓、实里做,以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聚焦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及年内拟实现脱贫摘帽县,紧紧围绕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问题,加大直查直办、督办催办力度,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虚假摘帽等问题。据统计,1月至6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录入扶贫领域群众相关诉求5485件,办结5436件,办结率99.11%;排查、接收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22件,立案89件;处理298人,其中提醒谈话等批评教育171人,问责4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加大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力度。在扶贫任务重、问题反映多的重点地区,州级巡察延伸下沉到乡镇,县级巡察延伸下沉到村、社区、基层站所,确保2020年以前实现州委对贫困县及州级脱贫攻坚责任部门、县级对贫困乡镇和县级脱贫攻坚责任部门的专项巡察全覆盖。1月至6月,州委派出巡察组对1个县、2个州级部门进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2个贫困乡镇进行提级巡察。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促使党员干部在扶贫工作中真抓实干转作风,把心思用在维护群众利益上、为群众谋幸福上,用干部“辛苦指数”换取群众“幸福指数”。在专项治理中,该县林业局派驻钟英乡赵卡拉村第一书记朱刚和驻村工作队员李利军,不严格执行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多次无假外出到金牛镇大黑树村一村民出租房内赌博,两人均受到留党察看、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扶贫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在报纸、电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进行通报曝光,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1月至6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问题62批次113个,涉及党员干部328名。(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