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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交办件 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19-07-11 08:26:48   来源:玉溪市纪委

自巡察工作开展以来,玉溪市委始终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整改工作,要求被巡察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交办件,把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认真落实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提高政治站位,以上率下强化理论武装。被巡察单位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陈豪调研玉溪讲话精神提出的不细不实问题,进行再学习、再深化。党委(党组)率先学,各级各部门跟进学,切实学深学透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筑牢思想根基。按照巡察整改件件有着落、条条要整改的要求,单位党组织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归类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逐条抓实整改。

层层进行责任分解,集中力量补齐短板。各单位紧扣巡察反馈问题,积极制定“三个清单”,级级认领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开展整改。党委(党组)负责人主动承担整改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主动承担具体责任,各部门认领各自责任,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被巡察单位均对《关于对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豪调研玉溪重要讲话精神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进行专题研究,结合机构改革,对涉及本县、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再分解、再压实、再明确。

结合实际,推动整改出实效。被巡察单位结合自身职责职能,围绕“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以及“六个走在全省前列”“两型三化”“三张牌”总体要求,自加压力、增添动力、协调借力,最大限度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强化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实效性。

开展监督检查,推进成果转化。被巡察党组织始终坚持立行立改、真改实改的原则,注重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注重整改与纪检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倒逼改革发展。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做法,推进成果运用和转化。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受理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监督举报。(纳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