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室现在负责的案子本周取得了较大进展,下一步准备就相关问题再重点突破”“相关人员交代的问题与调查结果有出入,需要进一步核实”……
近日,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纪委监委召开定期汇报问题线索进展情况例会,办案人员就各人所负责的案件进行交流汇报。5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像这样的问题线索汇报例会已召开过8次。
“通过定期汇报问题线索制度的实行,进一步压实了责任担当,大家在相互学习、相互督促中提升了业务水平,同时有效地提高了问题线索办理的效率,确保问题线索办理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查处到位和整改到位。”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纪法衔接不够顺畅、法规运用不精准、线索处置效果不明显……面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隆阳区纪委监委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在举办“清风微课堂”、讲评会的基础上建立了定期汇报问题线索制度,每周一、周四由案件分管领导组织召开定期汇报问题线索进展情况例会,听取案件线索承办部门和承办人报告线索核实进展情况。
“我认为这个案子从以下几方面找突破口,对案件进展应该有帮助……”例会上,对他人承办的案子,大家积极建言献策,针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适用的法律条规共同商讨对策和措施,对工作中的一些好措施、好办法、好经验,及时归纳总结,相互借鉴。
“每次汇报交流,对我来说都是一次学习,在听取其他同志汇报的同时,也厘清了自己的工作思路,发现自己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该区纪检监察干部苏中华说。
定期汇报例会并非灌耳音,听了即过,一月一清查、一督促是推进落实例会工作安排的“杀手锏”。每月末,区纪委监委对当月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清查,对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的问题线索要求承办人查明情况,作出书面说明,督促其加快进度;对已经办结的案件进行存档销号;对办理进度滞后,问题线索分办后未制定初核方案的,立案后未制定审查方案的或未按方案开展初核、审查的,由分管领导及时约谈案件承办人,督促其限期完成;对问题线索办理工作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的,严肃追责问责。
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创新办案联动机制,推行纪检监察区乡一体化工作模式,将该区纪检监察机构按地域及监督部门数量划分网格并成立6个片区,实行片区负责制,实现区乡一体、分片管理、联动协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效能。(赵海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