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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擦亮“探头” 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无缝监督作用

发布时间:2019-07-09 08:01:43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派驻工作座谈会,思茅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驻市林业局、市工商局纪检监察组等6个部门单位就派驻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发言,交流互鉴,不断提高派驻机构日常监督的质量和效果。

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市纪委监委设2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个派出纪工委,负责监督74个市级机关及部门单位。县级纪委共设10个派出纪工委、10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559个县级机关及部门单位,市、县两级均已实现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有违纪倾向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织驻在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驻市中院纪检监察组对退休干部廉政提醒常态化;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将监督“探头”向基层延伸,深入监督单位的挂钩扶贫点开展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督促检查工作。

各纪检监察组克服人员少、监督单位多的困难,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落实这一“牛鼻子”,将监督工作抓在日常,对重大工作、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实施重点监督,从重要会议参与、干部任用监督、信访举报核查、工作情况报送、共同协商等方面着手,发挥派驻“贴身”监督作用,当好上级纪委的“探照灯”。

为进一步整合资源,市纪委监委还出台了《“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以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和审查调查室,所联系的县区纪委和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为工作责任主体,发挥各自优势,联动配合共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

此外,市纪委监委还打破传统的办案思维模式,根据办案工作需要,抽调对应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及工作人员,整合力量与对应联系的监督室进行联合办案,形成以监督室为中心,对应联系纪检监察组为骨干成员的办案模式。

今年1至5月,市纪委监委22个派驻(出)机构及时纠偏纠错,共处置问题线索33件,立案审查调查28件,党纪政务处分27人。(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