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紧制度笼子,筑牢不能腐的防线,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抵制歪风邪气的思想防线,努力达到不想腐的境界。
以案为鉴,警钟常呜。市、县区纪委监委通过召开纪委常委会议、监委委员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等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的典型案例通报。年初,市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开展警示教育通知》,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掀起传达学习杨锡怀、邱大明等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及《关权入笼严防“灯下黑”——从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看<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的热潮,让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积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懂法纪、明规矩。
建章立制,织密笼子。以制度建设作为监督工作的着力点,在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上下功夫,牢牢织密制度笼子,制定印发《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办法(试行)》《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执纪审查监察调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监督管理的意见》四个制度。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700余份,立好自我监督的高标准和“警戒线”。
从严要求,强化监督。干部监督部门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力争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坚持“手电筒”照别人更照自己,加大常态化内部督查工作力度,定期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遵守工作纪律等有关情况开展明查暗访。截至目前,市纪委监委对1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微信工作群内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进行了提醒谈话;对1名县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体约谈,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对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谈话,了解工作实情和思想动态;对1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明查暗访,了解派驻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及干部职工严守工作纪律等有关情况。
刀刃向内,防止“灯下黑”。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的同时,始终坚持刀刃向内不手软,清理门户不护短,保持干部队伍纯洁,干部监督部门根据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客观公正、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收到的问题线索,凡件必核,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反映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线索13件,失实了结4件,谈话函询后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人,给予通报问责2人、诫勉问责1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正在办理4件。(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