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怒江州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实功夫,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演变成大错、由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违法。1至6月,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分类处置155人、101人、23人、14人,其中第一、二种形态分别占总数的53.1%、34.6%,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
深化“互联网+监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两个责任”评估系统作用实施常态化监督,将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监察法和领导干部“学廉考廉”、党委(党组)书记上党课、开展谈心谈话等情况纳入评估系统进行过程监督,杜绝过度留痕,一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高度融合,实现日常监督常在、常严、常态。1至6月,运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评估系统,下发任务清单20项1039条,预警529条、终审1036条。
强化派驻机构监督作用,优化“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驻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充实派驻机构人员,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15个派驻机构开展各类监督检查70次,发现问题65个,问题线索7件,提出意见建议12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769人次,个别约谈43人次,廉政意见回函484人次。
强化政治关怀,把政治谈话转化为对干部的提醒与关怀,牵头分层级对全州各级“关键少数”共11399人次开展“对党忠诚、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专题谈话,督促整改问题、抓责在手、担当作为,梳理班子整改清单76份381条,班子成员整改清单452份2712条,持续督促问题的整改落实。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问责的再问责,加大对各级党组织问责事项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及问责不严的错误倾向,科学分析研判问责情形,分类处置,上半年共问责46件,17个单位、83名干部被问责,下发纪律检查建议13份、监察建议5份、督办函11份,持续督促整改问题。(周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