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红河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通过学习培训和实践总结,不断增强巡察干部从政治高度去发现问题的能力,补短板、强弱项,扎实推动巡察工作向高质量发展。
强化政治监督,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抓实巡前工作准备、科学制定巡察方案等关键环节,加强与组织、宣传、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动合作,不断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针对性和精准度。采取巡察机构组办联审的形式,加强对巡察工作情况报告、巡察意见反馈等材料的审核推敲,形成高质量的巡察报告及精准有力的反馈意见,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量。截至目前,该州州级共巡察45个党组织,13县市共巡察454个党组织(不含村、社区),州县两级共发现问题6985个,移交问题线索1027个,巡察利剑作用彰显。
创新方式方法,着力破解基层“熟人困境”。不断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探索开展交叉巡察、提级巡察,从制度机制上破除人情干扰,较真碰硬真巡察。截至目前,该州完成了2轮脱贫攻坚专项交叉巡察和1轮脱贫攻坚专项提级巡察,巡察7个党组织。交叉巡察有效地解决了基层“熟人社会”对巡察工作干扰严重的问题,提级巡察增强了巡察工作的权威。目前,州委正在筹备新一轮的交叉巡察,计划统筹3个县市以“推磨式”交叉的形式进行巡察。
深化成果运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严格按照《中共红河州委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意见》《中共红河州委关于推动巡察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规范巡察报告、反馈、移交、整改、公开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坚持州级分管领导参加所分管部门的巡察情况反馈会,主动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和巡察整改的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起整改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巡察整改推进单位整体工作。做好整改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强化整改日常监督检查,对巡察移送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把巡察整改和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加强综合分析,推动制度完善,使巡察工作真正做到管长远见长效。(邓谋辉 罗金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