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对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恶痛绝,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指出,各级纪委监委特别是县级纪委监委要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深入排查调查、及时推动解决,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成效和变化。
今年以来,德宏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蝇贪”和“微腐败”,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查结的问题线索进行抽查复核,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督促基层党组织强化责任担当,让群众感到身边的事情有人管、利益有人护。1月至6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60件,处理6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65人、问责处理2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22批次79人。
针对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认真落实五项工作机制、“一年两例会”制度,建立落实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月抽查、数据统计月通报、贫困乡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直报点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每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重点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分析,对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提示预警,对问题线索集中的县(市)开展重点督办,对发现的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证。
“主体责任类失职失责、监督责任类失职失责受到问责以上处理人数为零,3个县(市)纪委监委被亮‘白榜’;直查直办案件数为零,3个县(市)纪委监委被亮‘白榜’……”在今年3月德宏召开2019年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会议上,首次通报了全州贫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红榜”“白榜”情况,州纪委监委按照省纪委监委的要求,建立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红榜”“白榜”制度,对5个县纪委监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问题线索排查、处置、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10个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排序,制作统计表和榜单,既亮出监督执纪问责的“红榜”,也晒出工作为零的“白榜”,树立鲜明导向,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用实际行动兑现“军令状”。
“芒市中山乡发‘扶贫猪’收取建档立卡贫困户运费,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陇川县景罕镇曼软村傈僳寨小组长,擅自出售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牛’,6名党员干部受党纪政务处分,3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处理;梁河县勐养镇白马头村‘拼户’享受扶贫项目资金,13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问责追责处理……”今年以来,该州加大提级办理、直查直办和“一案三查”的力度,对上级交办以及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重点问题线索,由州纪委监委直接调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都启动“一案三查”,一查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二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三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提升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办理质量和效率。1至6月,州纪委监委提级办理、直查直办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16件,办结10件。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群众的获得感,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围绕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正风反腐力度,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艳 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