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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强化监督职能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

发布时间:2019-07-04 08:21:40   来源:德宏州纪委

“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作出了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的重大决策部署。

根据中央纪委的决策部署和省纪委监委的安排要求,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始终把监督作为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坚持不懈探索强化监督职能,补齐监督短板、弱项,创新采取面询、“蹲点式”谈心谈话、“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谁分管谁谈话”等办法,破解监督的堵点、卡点、痛点,做细做实日常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据举报反映,你存在节日期间公款送礼、公款请客吃饭的问题,请你如实向组织说清情况。”前不久,州纪委常委、监督检查室负责人对一名存在公款送礼、公款宴请的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面询,该干部主动说清反映问题,并出具不存在公款送礼、公款宴请的证明。监督检查室通过查阅所在单位账务台账、走访涉及单位和人员,给予采信、了结处理;并将了结情况再次通过面询的方式进行告之,让其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并告诫其工作存在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从严要求自己,遵规守纪、大胆工作、主动作为。

这是州纪委监委运用面询强化日常监督,推进精准监督、有效监督、可视化监督的缩影。

今年,州纪委监委依据省纪委监委要求,制定出台了《中共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监委面询工作办法(试行)》《中共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监委“蹲点式”谈心谈话监督工作办法(试行)》《中共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监委实行“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县(市)州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州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监督办法,提高纪检监察机关与监督对象的面见率、面谈率,变监督由“背靠背”到“面对面”,从“档案见面”到“思想见面”,从“看照片”到“全扫描”,及时发现问题,提升监督实效。各级纪委监委还加大对面询结果的抽查核实力度,对如实说明的予以采信,对欺骗组织的严肃处理;定期开展回访教育,掌握思想动态,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谈话既是提醒,也是鞭策。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后一定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用纪律‘尺子’严管党员干部。”前不久,因单位2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被梁河县分管副县长约谈的县住建局局长郑重表态。全州各级纪委监委深化运用“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督促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落实监督责任,主动、严肃、具体地履行日常监督职责,切实形成监督与接受监督的浓厚氛围和良好习惯。

在落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过程中,全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要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一对一、面对面与管理联系、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既掌握其业务工作进展,又熟悉其思想动态、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则常提醒、勤过问,督促其转向纠偏。如此,真正做到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谁分管谁谈话’改变了以往谈话主体单纯由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的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了党内关系正常化,让红脸出汗、教育提醒成为常态;提高了各级党委(党组)的思想认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增强干部的归属感,真正体现组织的关心关爱,同事之间的以诚相待。”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该州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谁分管谁谈话”的方式,开展各类谈话79655人(次),其中,常规性谈话74210人次、处置性谈话473人次、调查性谈话4972人次。

与此同时,各级纪委监委认真执行党纪处分条例,严格依法行使监察权,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监督常在、形成常态。据统计,1至6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贯通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41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红脸出汗处理226人(次),占51.2%;运用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处理104人(次),占23.6%;运用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处理80人(次),占18.1%;运用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调查处理31人(次),占7%。(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