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云南省云天化集团所属云南三环中化化肥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杨蓉违规组织公款消费等问题。2017年8月,杨蓉组织部门员工及部分家属泡温泉消费2559元,以业务接待费名义报销;2018年10月,杨蓉伪造本部门员工培训签到表,报销个人在网上购买的网络培训课程费用2000元。2019年4月,杨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玉溪市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冯丽萍等4人违规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7年6月,经县人社局局务会同意,县人社局副局长冯丽萍、县劳动就业服务局原局长陈俊及工作人员李丹、代恩德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参加专题培训,期间,冯丽萍、陈俊、李丹、代恩德4人到呼伦贝尔草原、大兴安岭、满洲里旅游,后采取虚列住宿费的方式报销旅游活动费用4200元。2019年5月,冯丽萍、陈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丹、代恩德受到书面诫勉问责,违纪款予以收缴。
3.红河州个旧市农业农村局环境保护工作站站长黄勇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1月至2018年5月,黄勇长期在节假日期间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办私事,并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用车费用4131元。2019年3月,黄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文山州砚山县阿猛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原主任杨爱军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5年2月至2017年10月,杨爱军以接待上级单位检查指导为名,采取虚开菜单、拼凑发票等手段,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餐费1.17万元;违规报销私车加油费1800元;2015年9月至2017年3月,以支付“村村通”协管员工资和“户户通”安装劳务费的名义虚报套取资金3.93万元,于2017年春节发给职工1.2万元,其本人领取6000元。2019年4月,杨爱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5.临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帆操办其子婚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8年5月17日,杨帆在办理儿子婚事过程中,收受管理服务对象45人礼金共计2.68万元。2019年4月,杨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云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