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与并见证了调查核实的全过程,对调查的结论很信服。”一位群众代表参加信访举报核查结束后说。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委监委采取群众参与信访举报核查案件共9件,这些案件查处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政务处分4人、问责5人,追缴违纪资金9.3万元,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委监委通过选用群众代表全程参与一些案件调取证据资料、调查谈话、案情分析等核查环节,让群众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将群众变成“监督员”和“宣传员”,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群众代表是通过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产生的,纪委监委从中选取公道正派、群众基础好的作为代表人选,并让代表人选与信访举报人见面,征求双方意见后填写《群众代表参与信访事项处置审批表》。”临沧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
“我们在对举报人进行答复前,群众代表将自己参与信访事项核查工作的情况告诉举报人,让举报人知道调查结论都是在其参与见证下得出来的,有事实、有证据、公开透明。”临沧市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人说,各级纪委监委邀请群众代表参与见证送达立案决定书、听取被审查人的意见、宣布被审查对象处分决定等责任追究的环节,并召开群众会议,向群众公开调查结果,得到群众支持和认可。(左超 路曼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