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胜县纪委监委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旨在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全面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波强大攻势,县纪委监委结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20督导组整改要求和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对专项行动作出部署。
为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县纪委监委成立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为专项行动提供有力的人员保障。制订了《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的方案》,对排查工作、排查职责、重点以及排查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召开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专题部署,要求相关责任部门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排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防止出现核查空转、线索堆积等问题;要压实工作责任,不断细化和完善工作措施,把线索受理、登记、移交、反馈、保密等责任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责任人;要加强台账资料管理,台账资料要客观真实反映工作。
根据专项行动安排部署,案件线索排查范围涉及三大块,较县纪委监委3月已经开展的问题线索起底排查工作范围更加广泛,部分排查范围延伸至2013年。三块排查范围均明确了相应的责任部门,各责任部门将于每月底上报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和排查结果,县纪委监委案件管理室将定期对排查起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排查起底工作推进落实。
行动方案强调,在对案件线索定性过程中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依法办事,确保在法制轨道深入推进专项斗争,既要对各类问题做到全面排查、起底查透,又要对定性结论慎之又慎,实事求是,在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时,要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防止扩大化,确保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刘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