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西双版纳州各派驻机构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积极探索改进派驻监督的有效路径,为进一步发挥派驻监督奠定基础。
“立”制度,压实“两个责任”。督促派驻部门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政教育、内部管理等3个方面,对有关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要求每半年以书面形式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细化“两个责任”核心内容清单,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和阶段督查。
“建”档案,摸清“廉情”底数。建立《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对派驻单位行使公权力的监察对象全覆盖,严格规范廉政档案的使用管理,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对档案的登记、存放、保密和查阅做出明确规定,严把廉政档案使用关。同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四项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工作职责、会议制度、考勤请假制度等多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监督责任主体的纪律性、独立性、规范性。
“擦”探头,强化过程监督。机构改革后,被监督单位的职能职责发生了变化,根据不同单位特点,分类施策实行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的精准度。一方面融入各单位,了解撑握各单位主要职能职责、管理模式和权力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认真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各项制度规定,使监督工作不落空。通过列席被监督单位党组会议,进一步发挥监督“探头”作用,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进行“贴身”监督,掌握重点人和事,防止出现因情况了解掌握不清导致监督乏力的问题。对在决策过程中违反决策程序和有关纪律政策的决策事项,及时给予指出,明确提出意见。对专业性较强、情况较为复杂的决策事项,会后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向被监督单位反馈意见。(周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