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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制定监督执纪工作方案 助力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19-06-28 08:11:30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大理州为进一步推动州委、州政府2019年洱海保护治理与流域转型发展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实现洱海全湖水质稳中向好,流域转型发展取得新进展,州纪委印发工作方案,从目标任务、监督重点、监督方式、组织领导、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今年洱海保护治理及流域转型发展监督执纪工作作了明确要求。

方案指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监督和纪律挺在前面,聚焦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一线监督执纪,对各级党委、政府履行洱海保护治理主体责任,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等情况开展监督执纪,严肃追究责任,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为洱海保护治理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方案明确,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工作在州纪委监委的统一领导下,采取“1+3”模式,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确定的“八大攻坚战”“五项重点工作”的推动落实,采取明察暗访、调研督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督查整改、约谈提醒等方式,监督州级职能部门和洱海流域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情况,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情况,着力发现工作推动落实中存在的纪律作风问题。

方案要求,监督执纪工作实行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州指挥部纪律检查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调度,州级各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监督范围内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县市纪委监委和县市指挥部纪律检查组统筹谋划推进管辖范围内的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工作。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追责;认真贯彻《大理州实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施办法》,支持保护任劳任怨、苦干实干、干净干事的干部;对监督执纪工作中发现和查处的典型问题,及时通过各类媒体通报曝光,教育警示、形成震慑。(杨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