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河州监委召开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学习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安排部署推进全州监察职能向乡镇延伸工作,全面启动县市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工作。
会议指出,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让监督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的有力举措。全州各县市监委要紧紧围绕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向乡镇(街道)全面派出监察室,依法授予监察权限,加强对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制约,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会议要求,各县市监委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请示汇报,聚焦关键任务。通过加强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和推进县级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室,着力健全派出乡镇监察室的组织机构,改善基础条件,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履职更加有力,制度更加健全,作用发挥更加明显,实现机构规范化、设备标准化、制度系统化、业务程序化、运行有序化、经费保障化的“六化”目标,有效提升乡镇纪委、监察室履职能力和水平。
截至目前,共有4个县市已全面完成了县市监委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工作,其余县市派出工作正井然有序地推进中。(瞿建周 曹冲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