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中山乡在实施建档立卡户能繁母猪养殖项目中,乡兽医站聘用防疫员许加文从扶贫项目资金中‘揩油’违纪获利8.78万元,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项目负责人乡主任科员陈信贤违反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网站通报曝光了1起扶贫领域“微腐败”典型案例。这是该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强力“拍蝇”的具体行动。
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群众最关切、反映最强烈、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强力“拍蝇”,严惩“微腐败”。今年1月至5月,该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4件,立案审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5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5人。
为防止监督责任空转虚化,州县两级纪委监委建立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红榜”“白榜”制度,既亮出监督执纪问责的“红榜”,也晒出工作为零的“白榜”,树立鲜明导向,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精准发现问题,是整治“微腐败”的前提。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脱贫攻坚工作推进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质效。陇川县纪委监察充分发挥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开展村级巡察,全方位扫描“微权力”,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微腐败”突出问题。盈江县纪委监委聚焦扶贫资金发放、救济资金使用管理、低保户申报等群众关注的关键环节,通过“一线暗访”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梁河县纪委监委组建督查组,到基层一线进行“蹲点”监督,“面对面”收集问题线索。
除监督检查之外,州纪检监察机关还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运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对扶贫惠农资金的申报、分配、审核、下达、拨付等环节的跟踪、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预警,有效防止扶贫惠农资金“跑冒滴漏”。运用扶贫领域“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反映问题。
直查快办,也成为州纪检监察机关整治扶贫领域“微腐败”的特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速研判、直查快办,及时回应群众期待。
同时,坚持通报曝光制度,运用文件、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以案明纪释法,营造通报一事、规范一域,曝光一人、震慑一片的震慑效果。(继轩 杨正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