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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县(区)和市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专题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19-06-24 09:54:45   来源:临沧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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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临沧市7个县(区)和5个市直部门12名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作为“考官”,以问题为导向对12名“考生”现场发问、客观点评和民主测评。

以专题报告会的形式推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主体责任,是临沧市贯彻落实全省州(市)党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报告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临沧市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制度创新和生动实践。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围绕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面如实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专题报告、现场接受市纪委常委提问,既是一场紧张的“履责考试”,也是一场严肃的“政治考核”,既“考”出了压力,也“考”出了实效,达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的政治效果。

报告人表示将以此次会议精神为契机,找问题、强整改、抓落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推动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把严明纪律烙在心上,争做廉洁自律表率;把接受监督当做政治关爱,做到在监督下工作成长;把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打造坚强有力的“火车头”。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更强的担当,抓好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取得新成就,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专题报告会上,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当面提问和现场点评直指问题、一针见血、不留情面。报告人说起问题不回避、讲到责任不推诿、谈起原因不遮掩,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找出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市纪委常委会要求把专题报告会的形式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落实监督责任的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措施,在市、县(区)全面推开,以此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杜群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