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玉溪市纪委监委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的总要求,持续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
压实“两个责任”。将开展政治监督内容细化为具体条目,融入到各级组织的“两个责任”清单中,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政治监督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监委要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共同抓好政治监督。完善责任考核办法,突出落实“两个责任”开展政治监督的情况,强化对落实过程的控制、对执行结果的考核,对地方或单位出现严重政治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
强化日常监督。认真检查各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作风建设、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情况。同时,通过定期督导、专项督导、通报曝光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生态研判,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
健全协作机制。通过与税务、审计、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完善线索移送机制,建立一套高效快捷的大数据平台。利用信息化建设,完善检举举报、监督检查、巡察监督、大数据应用等工作平台,把纪委监委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效贯通起来,对涉及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同时,健全跟进机制,将问题线索的接收、办理、处置过程分门别类完善到所涉及干部的廉政档案中,提高监督效率。
深化政治巡察。深化政治巡察监督,紧盯政治生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尤其是把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作为重点对象整治,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人”。同时,及时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督促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对又发生新问题的,严肃查处,把“巡”与“改”联动起来,把巡视巡察的结果作为当地政治生态的研判依据,作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考核依据。(邓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