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规定,经澜沧县监委委务会研究,决定对刀琼涉嫌违法问题予以立案。”近日,在普洱市纪委监委的大力督办下,澜沧县监委对一起群众多次举报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017年,普洱市纪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一件反映澜沧县国土资源局干部刀某利用工作之便,冒名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信访件转交澜沧县纪委监委办理,后该县按照相关规定转交联系县国土资源局的原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办理。
此后,市纪委又多次收到该问题的重复举报,经市纪委信访部门认真排查发现,由于当时正值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前夕,纪工委执纪力量不足、办案能力不强,初步核实后予就以了结。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普洱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将此信访问题列入全市开展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之一。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亲自批示交办澜沧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
一直以来,市纪委认真落实信访问题线索分析会议制度,采取“质量评查、交办督办、提级办理、领导包办”等方式,及时分流处置接收到的信访举报件,定期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处置意见,及时转办信访举报件,建立专门台账,灵活采取电话督导、发函督导、约谈督导和实地督导等方式进行督导,抓实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压实承办部门责任。
在扎实做好信访举报件处置工作的同时,市纪委还对诬告陷害行为和非法上访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和严厉打击,对不实信访举报予以了结澄清,既依法打击非法信访行为,又为受到不实举报者澄清正名,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今年以来,按照省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市纪委监委认真开展解决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实证性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可学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制定出台《普洱市纪委信访举报交办督办工作办法(试行)》《普洱市严肃查处信访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和严厉打击非法上访行为的实施方案》等制度规定。对梳理排查出的12个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分类采取交办督办、查处打击、澄清正名、反馈通报等措施予以解决。(王文波 高彩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