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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擦亮监督“探头” 推动派驻机构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发布时间:2019-06-23 08:08:38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有的单位没有主动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或‘三重一大’工作会议,‘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清单不全,还有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不全,有7人受到组织处理……这些问题,党组书记到底有没有责任?”日前,在西双版纳州纪委监委驻州人大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召开的监督联系单位座谈会上,该纪检监察组组长当面对13个驻在部门党组负责人指出问题不遮掩,敢于动真碰硬,着实让“老熟人”“老朋友”之间红了脸、捏了一把汗。

据了解,该州纪委监委16家派驻(出)机构共报送问题线索16条,叫停11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9人次,下达监督意见或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共完成对2100余名监督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廉政档案的建立……这是实行派驻改革以来亮出日常监督的一串数据,虽然这些都是小事,却体现了派驻监督的“大功课”。

州纪委监委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派驻(出)机构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如何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特点,提升派驻监督实效,是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首先需要解决好的认识问题。针对驻在监督部门项目多、行政审批事项多、资金量大的部门,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实际,驻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不断健全与驻在部门党组协调机制,与7家综合监督单位探索建立“清单+点评”工作机制:认真督促监督单位制定主体责任清单、风险防控清单,以清单化、项目化形式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为确保“两个清单”的落实,牢牢抓住党组书记这个‘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行班子成员向党组述责、书记点评,每年开展一次书记点评会,党组书记逐一进行评价,纪检监察组到会监督提出意见。点评不遮掩,直指问题,提出改进的措施和落实整改时限要求,个人资料按一人一档进行归档,严防责任虚化,保证主体责任落实到基层,实现责任项目式全覆盖。

“到目前为止,已指导7个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建立集体责任清单158项,‘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77项,班子成员共性责任清单42项,班子成员个性责任清单75项。建立以项目、资金和行政审批权等为内容的风险防控清单56项。”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组长说,用“清单制”理清风险点,以点评制倒逼责任落实,织密环环相扣的“责任链”,让党组切实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派驻机构人少事多,小马拉大车是工作常态,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监督的本质特征,找准监督的职责边界,既充分履职,又精准履职。”州纪委监委有关领导说,突出政治监督这一本质要求,聚焦监督的再监督,通过明责、履责、督责、问责,推动党委(党组)和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同时,加强日常监督对小问题动真碰硬,解决不敢监督问题。“州委机关纪检监察组进驻一年多来,13个部门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三重一大’会议只有32次,有4个部门出现‘零’报备,这是不主动接受监督的表现。难道你们推进工作中不花一分钱?你们的资金到底上不上会研究?请你们把2018年涉及项目资金情况统计报纪检监察组。”这是驻州委机关纪检监察组年初对驻在监督的13个部门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时的场景。

面对上级监督,一些党员干部以“对我不信任”为由,不情不愿、躲躲闪闪。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其调整,请示报告不及时甚至不报告、不备案;有的在个人事项报告中藏猫腻,瞒报、漏报、迟报;有的被举报,组织与其谈话时仍不尽不实。

拒绝监督任何理由都是借口。“对被监督单位核心业务进行‘嵌入式’监督,对日常小问题动真格,一些可能发生的大问题才能被消除在萌芽状态,做好事前通报、事中接受监督、事后报告结果,有效提高监督质效。”驻州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介绍,立足监督主责,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做好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促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限期整改,严肃整改个人长期占用单位住房不交租金、公款旅游、公款为个人安装监控、干部职工参与集资分红等问题,收回并上交国库资金80.63万元。

与此同时,着力打好协同监督“组合拳”,强化“一盘棋”思想,优势互补,密切协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纪委监委的监督力量有限,面对监督对象数量众多且分布广泛的实际,监督怎么破题? 2018年8月底,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职责的指导意见》,加快实现协同监督、一体监督,建立了派驻机构与委机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共同研判驻在部门政治生态、办案协作等机制。

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责,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改革后,州纪委监委明确派驻机构与联系监督检查室联合调查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工作机制和管辖权限,以此发挥合作办案的优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谈道。2018年10月11日,州委第一巡察组向州卫健委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该党组10项未整改到位和新发现的问题,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了通报。同时还收到了州委巡察办移交的巡察问题线索。接到线索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会同州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一起研究细节问题。而几天前,州纪委分管副书记已经就此案召集相关监督检查室、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开展会商,决定按要求联合展开审查调查。目前,通过多方协作配合,该案件已得到顺利办结,涉案相关人员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监督是一项系统性工作,必须统筹考虑、科学谋划。要综合运用专项治理、督查督办、问责追责、通报曝光等监督措施,强化监督刚性,提升监督质效。”州纪委副书记、州监委副主任表示,要树立“大监督”理念,统筹贯通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进一步强化派驻监督与监督检查部门、巡察部门的有效衔接,从而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协同互动的监督工作整体合力。(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