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话既是提醒,也是鞭策。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今后一定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用纪律‘尺子’严管党员干部。”前不久,因单位2名干部违反工作纪律,被梁河县分管副县长约谈的县住建局局长郑重表态。这是德宏州运用“谁分管谁谈话”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的缩影。今年1至5月,德宏州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采取“谁分管谁谈话”的方式,开展各类谈话79655人(次),其中,常规性谈话74210人次、处置性谈话473人次、调查性谈话4972人次。
为推动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成为常态,经过探索,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制定了《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对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轻微违纪问题,且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委托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要领导进行谈话,促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真正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让干部学会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
《德宏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将谈话分为常规性谈话、处置性谈话、调查性谈话,明确了“三能谈、三必谈、三不谈”标准和“四谈、四查、四不放过”“一要求”,对谈话对象问题没有说清楚的不放过、认识不到位的不放过、产生问题的思想根源没有找准的不放过、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不放过,同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谈话后整改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实,对谈话后作风纪律转变不明显的,再组织开展二次谈话,并视情况点名道姓通报批评,确保了谈话实效。
在落实工作办法过程中,德宏州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主要领导按照各自分工,一对一、面对面与管理联系、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既掌握其业务工作进展,又熟悉其思想动态、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则常提醒、勤过问,督促其转向纠偏。如此,真正做到工作分管到哪里,管党治党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谁分管谁谈话’改变了以往谈话主体单纯由纪检监察机关谈话的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了党内关系正常化,让红脸出汗、教育提醒成为常态;提高了各级党委(党组)的思想认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加强内部监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强化了各级党委(党组)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增强干部的归属感,真正体现组织的关心关爱,同事之间的以诚相待。”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