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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签订700余份承诺书 立好自我监督的高标准和警戒线

发布时间:2019-06-22 08:20:39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不在微信、微博、网站论坛等社交网络平台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发表不当政治言论,不传播未经证实的所谓内部消息和小道消息;未经请示、报告,不得擅自接触被审查人、涉案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不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近日,丽江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规范承诺书》700余份,立好自我监督的高标准和“警戒线”。

《承诺书》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做到带头保持政治清醒、带头践行职业操守、带头坚持清正廉洁、带头净化社交圈子、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带头抵制奢靡享乐、带头培养健康情趣、带头遵守公序良俗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筑牢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签订承诺书是一种形式,目的是督促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中从严要求自己,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标杆。

“支部党员要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中,对照《丽江市纪检监察干部业余生活和社会交往活动行为承诺书》,认真查找个人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纪知规,立行立改,加强自我约束,树立起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书记说道。

“在自觉接受监督的同时,也要约束好家人、朋友。”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要认真落实家庭走访制度,了解干部家庭生活、社会交往、廉洁自律等情况,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对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早解决。(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