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昆明市纪委监委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频频亮剑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专项治理的实际成效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监督检查规范化
印发《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将脱贫攻坚列为专项纪律检查工作重点任务,成立20个专项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召开例会听取检查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组建由市纪委常委带队的8个组分赴各县(市)区督导检查,实行月报、季小结工作机制,找准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跟踪督促确保整改落实。
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交叉检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机制,采取1个纪检监察监督室+4个派驻纪检组+2个县(市)区纪委监委的“1+4+2”的“单元制”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交叉滚动式监督检查,或实行单元之间交叉监督检查,提高问题发现和案件办理效率。先后两次从县区抽调267人组成16个检查组开展交叉检查,并会同审计等部门组成15个检查组开展重点检查。全市巡察机构努力发挥巡察“探照灯”“显微镜”作用,采取专项巡察,“点穴式”巡察,乡镇(街道)、村延伸巡察等方式,深挖细查。先后对东川区、禄劝县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对东川区铜都街道、禄劝县转龙镇开展了脱贫攻坚提级巡察,共发现问题25个。
问题线索严处置
进一步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扶贫领域“五级联动”大数据监督平台,设立群众诉求中心站点1389个。在市纪委市监委、县(区)、镇(街道)设立群众诉求中心;在各村(居)委会设群众诉求点,聘请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干部担任群众诉求信息员;在各村(居)民小组设群众诉求联系点,聘请村(居)民小组长担任群众诉求信息员,实现市县(区)镇(街道)村四级全覆盖。
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不断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制定了《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五级联动”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实行群众诉求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五项工作机制落实情况通报约谈制度,每月排名通报一次,约谈提醒排名末位或存在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的单位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重点督办反映具体、可查性强、问题突出的信访举报件;对不报、漏报、虚报和迟报群众诉求件及对群众多次诉求重视不够,不深入调查,推诿敷衍、逾期不结甚至顶着不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零暂存。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87个,处置办结665个。
追责问责不手软
针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利剑高悬,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问题。
对扶贫领域违纪违法、作风不实、失职失责、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惩戒曝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纠而复发的问题,进行直查直办或提级查办,严肃追究问责;对党委政府、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责任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作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全市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共计问责追责119人,其中,问责处理64人,给予党纪处分55人,政务处分10人(三人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曝光典型常震慑
市纪委监委官网开设了曝光专区,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通报是常态、不通报是例外的要求,每月对线索排查、移送、处置、问责和报告等统计情况,逐级上报汇总后进行通报;对于脱贫攻坚违规违纪典型案例,贫困县区每月、市级和其余县区每季度通报曝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做到让当地群众知晓。
对近年来查处的一些典型案件,还通过走访当事人、问题发生地有关组织及其负责人等,深入剖析案例,精心制作了扶贫领域警示教育专题片,组织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农村基层干部近万人进行了观看,较好地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截至目前,该市通过党风廉政网、“清风春城”微信公众号、“昆明廉博”等平台,点名道姓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2批15人,持续释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的强烈信号,充分发挥了案例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李秋仙 张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