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澄江县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王某涉嫌滥用职权,说情干预,充当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问题被公开通报。”日前,玉溪市纪委监委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在破“网”拔“伞”工作中,发布11名涉嫌充当“保护伞”人员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信息,通报曝光了14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发挥了有力的震慑警示作用。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提升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立足职能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逐件督导督办,横扫涉黑涉恶。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制定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方案,成立专班,明确领导机构、职责任务、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先后召开9次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委委员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召开2次工作推进会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问题;召开6次重点案件调度会,逐案分析调度、逐件督导督办。同时,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纳入监督执纪和专项巡察重点内容,专项巡察共移交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件,一般性问题71个,已整改70个;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43个,提出整改建议53条。
高效顺畅处置线索。市纪检监察机关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排查机制,实施线索排查“大起底”,组织对2017年以来“三类”案件及公安机关查处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件进行再起底、再排查,对“三类”案件及公安机关查处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件梳理、研判排查、循线深挖,实行“建账、分账、交账、对账、销账”线索管理机制,确保线索高效顺畅处置。
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追根源,对涉黑涉恶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实行责任倒查,对恶势力案件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及干部启动问责调查,对失职失责的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并建立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问责、通报保管等机制,完善与政法机关线索快速反应、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反馈等机制。创新查办黑恶案件制度机制,采取异地交叉办案、提级办案、直查直办的方式,破除人情干扰。对案情复杂或跨区域的涉黑涉恶案件,一律异地交叉办案。
截至目前,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已办结368件,正在办理380件,立案审查9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6人,组织处理20人,问责单位19个,问责党员干部19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3人。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率先实现为期三年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施卫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