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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红河州纪委监委—— 让信访工作“沉”下去

发布时间:2019-06-19 07:35:19   来源:云南省纪委

“不办案就下访、有问题就下访、有反映就下访、有重点就下访。”今年以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拿出有力举措,让信访工作“沉”下去,促纪检监察干部主动下访、深入基层,及时了解群众的急难困苦,把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化解问题矛盾,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一次下访中,个旧市锡城镇纪委通过走村入户,获取了某村委会副主任存在使用村委会车辆办私事的问题线索,镇纪委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属实后,对该名副主任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该村委会及时整改。在开展扶贫工作的过程中,个旧市锡城镇石门坎村民小组群众由于对政策不熟悉,对易地搬迁意见很大。为此,个旧市纪委与锡城镇纪委专门成立了工作组,利用晚上农闲时间,多次到村里约见重点信访人,认真听取村民诉求,及时回应关切、解决群众诉求……深入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悉心问访、约访、走访,倾听群众呼声,已成为红河州信访工作的常态。

为避免一访了之,红河州纪委监委特别注重做好信访举报“后半篇文章”,按照“谁承办谁反馈”的原则,采取定期走访与电话寻访相结合等多种方式,主动回访群众、回应关切,力争“一次性”解决好初信初访问题,提高群众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在获取每一个信访线索后,纪检监察机关及时督促信访人所在辖区的相关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对群众的正当诉求及时解决、反馈。每季度定期召开信访举报工作分析会,对当季度收到的信访举报件逐件进行分析研判,逐条梳理,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特别是扶贫领域、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等问题,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问题及时查清、处理到位、反馈满意。

红河州纪检监察机关从被动接访到主动下访,从单打独斗到联合推进,从重办案到重反馈满意度,折射出信访办案理念的转变,真正让信访工作“活”起来、“沉”下去,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情报部”和“晴雨表”的作用,深入推进信访问题及时解决。(左超  刘海东  魏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