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以来,丽江市纪委监委始终把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当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最重要的一项政治任务,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政治责任,聚焦反馈问题的整改,推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责任的压实,切实将督导整改成果转化为深挖彻查的实际成效,推动“打伞破网”不断取得新突破。
市纪委组织召开纪委常委会,研究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下发《督导组下沉丽江督导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结合中央督导组督导云南省第一次、第二次边督边改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认真对照三次督导反馈问题清单中涉及纪委监委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抓实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和长期整改工作。
市纪委监委针对问题立行立改,先后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辅导会、主题宣讲会,邀请省纪委相关处室负责人、市中院法律专家、市委党校教授到市纪委监委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宣讲、法律辅导、专题讲解、个案剖析,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1000余人次,汇编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问答》和《工作手册》50000余册。通过再宣讲再培训,找准纪检监察干部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定位,加深纪检监察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理解和准确把握,增强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执纪审查的能力和水平。
建立“领导包案专班包办”工作机制,工作专班由一个增加至三个,与“领导包案”相结合,由包案领导带领工作专班人员梳理分析具体个案,抓重点、找疑点,通过调阅案卷、谈话笔录、大数据分析、提审在押人员等方式,对所包案件展开“保护伞”线索摸排、核查、处置等工作,全程督促指导案件办理情况,做到一包到底、一抓到底。截至目前,已对全市侦破的19件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两个批次的包案,对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进行深挖彻查,新立案查处“保护伞”9件10人。
市纪委监委主负责人先后5次带队到各县(区)进行调研指导,通过召开扫黑除恶深挖彻查“保护伞”问题线索分析研判会,听取县(区)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相关承办人的案情汇报,对案件疑点、难点、关键点和突破点进行逐一的深入分析。各派驻机构常态化开展对各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事项。
市纪委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对省纪委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协同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在日常联络、互通底数、双向移送、情况反馈、要情要案通报以及推进协同办案等方面的工作深入强化推进。政法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由33条增加到51条,纪委监委移送政法机关问题线索由17条增加到23条。
制定出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线索大排查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重点对2018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案件、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查否或认为构成其他犯罪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和2013年以来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而未移送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中央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期间交办及上级转办、群众举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开展全面排查起底。
截至目前,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云南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下沉丽江督导反馈的共计43个问题,除需长期坚持的4个问题外,其余39个问题已整改完毕。(谢登国 汪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