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云岭要闻 > 正文

昭通:印发工作意见 提高精准监督实效

发布时间:2019-06-17 08:11:12   来源:昭通市纪委

日前,昭通市纪委印发《昭通市关于县(市、区)、市直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抓住“关键少数”,强化面对面、近距离、可视化监督,提高精准监督实效,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报告对象主要为市辖11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市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报告内容主要包含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加强和改进的主要思路举措等11个方面的内容。

报告坚持一年一报告原则,根据调研了解、来信来访、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反馈、经济责任审计等情况,分类别采取集中听、适时听、重点听等方式,实现11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市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市政府组成部门党组(党委)书记报告全覆盖,市直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点名报告。

专题报告工作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纪委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由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统筹,各县(市、区)纪委和市纪委办公室、各监督检查室、派驻(出)机构配合,做好监督检查、报告收集、会议筹备、问题交办督办等工作。

《工作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随机调研、专题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了解掌握报告对象所在地区或部门(单位)管党治党全面情况,分析研判政治生态,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报告对象在干部群众中的反响。报告对象要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注重用具体事例和数据说话,防止“虚、空、飘”。

监督检查和报告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整改的及时反馈报告对象严肃整改,需要进一步核查的移交市纪委相关职能部门处理。专题报告存入报告对象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各单位各部门的专题报告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王仁群  郭世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