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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6-11 08:11:15   来源:普洱市纪委

近日,普洱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对省委办公厅印发的《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专题集中学习,通过对《实施细则》的具体解读,让领导干部进一步掌握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具体流程和处置情况,以学促用,以高质量的业务水准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实施细则》明确权责边界、规范执纪程序、健全约束机制,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依规执纪、有章可循,是监督执纪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把《实施细则》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准确用纪、公正量纪、规范执纪。应通过学习,对问题线索处置、处理的流程和程序进一步加深理解和认识,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地履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职能职责指明方向。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实施细则》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落实和宣传培训等工作。学习贯彻好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关键在熟知精通,核心在熟练运用。要深刻认识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核心要义,牢牢聚焦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贯彻纪法贯通、衔接司法要求,始终确保纪检监察权力在监督下规范运行。要全面履行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职责,落实“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校准职责定位、创新监督管理,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环境保护、巡视巡察整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处等重点领域从严审查调查,推进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

会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进一步增强学习的主动性,通过考试、宣讲、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形式多措并举学习贯彻《实施细则》,坚决按制度、按规矩办事,巩固学习《实施细则》成效。要在监督检查、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各环节中做到全程管控、从严把关,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在制度轨道上运行。(伍晓慧  石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