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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变“单兵作战”为“协同联动” 下好“四位一体”监督“一盘棋”

发布时间:2019-06-11 08:16:0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上轮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还有4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举报件中有10件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等问题需引起关注,进一步督促党组抓好整改落实……”近日,西双版纳州委第一巡察组向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并移交了州生态环境局党组巡察“回头看”发现的存在问题。2018年8月份印发的《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职责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巡察结束后,巡察机构要及时将巡察整改反馈意见移交派驻(出)机构和执纪监督室,由两个部门配合巡察机构督促整改落实。采取点到点向派驻纪检监察组移交巡察发现问题即是制度的具体落实。”

去年以来,州纪委监委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结合工作实际,着力推进制度创新、流程再造,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位一体”监督资源,建立互相协同、互相制约、互相贯通的工作运行衔接机制,加快实现协同监督、一体监督,变“单兵作战”为“协同联动”,补齐监督短板,形成上下“一盘棋”的监督合力。

在落细巡察监督上做好衔接

“监督力量发散,各自为战、协同不力,就必然出现‘小马拉大车’力不从心的问题。”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如何让监督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统筹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职责上下衔接协作,必须在机制制度层面予以明确,怎样把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派驻监督的力量攥成拳头,这是对我们履行监督首责提出的实践考验和更高要求。州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监督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把监督挺在前面,准确把握各监督部门职责,整合监督力量,落细落小巡察监督,实现密切配合、统筹衔接。

巡察机构与执纪监督部门、派驻(出)机构之间问题线索传递和问题清单移交如何更加紧密有序?执纪监督部门如何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指导联系?对此,每轮巡察进驻之前,执纪监督部门全面、客观、准确地将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综合情况通报给巡察组。巡察过程中,巡察组注意发现派驻(出)机构是否存在越位、缺位问题,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是否到位。对派驻(出)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的,经领导小组研究后,巡察机构及时将问题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同时移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调查处理。

2018年5月,州委第三巡察组对勐腊县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专项巡察期间,发现了“县财政局账户有一笔20万元的汇款在账上长期未使用,用于资助贫困学生的资金闲置了近两年”的问题线索。根据“四位一体”协同机制的规定,巡察结束后,州委巡察办及时整理,经研究后,将问题线索向州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进行移交。通过州纪委监委提级办理,最终县财政局副局长王某某受到查处,同时按照巡察整改要求,捐助款于2018年12月全部发放给484名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手中。

“如果没有协同机制,我们的问题线索在移交给基层纪委监委过程中,可能存在流失的风险。通过建立巡察监督与执纪监督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作互动,做到精准监督、靶向治疗,提高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州委巡察办主任表示,自开展巡察工作以来,共巡察130个党组织,反馈问题1838个,移交问题线索291个,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

在加强派驻监督上做好衔接

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各派驻(出)机构面临着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监督任务更加繁重等新情况新挑战。对此,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前哨”作用,擦亮“探头”,站稳第一台阶,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

信息共享是基础,协同联动是关键。“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职责定位,健全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增强‘一盘棋’的团队精神,强化责任担当,优势互补,密切协同,形成强大工作合力。”2018年9月31日,州纪委监委召开协同监督工作例会,州纪委监委有关领导对参会的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部门、巡察机构等部门提出工作要求,对各部门之间如何有效推进监督衔接机制,做好信息互通、沟通协调,促进精准监督、精准发现问题等作了工作安排。

州纪委监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协同监督工作例会,强化派驻(出)机构与机关职能部门协同联动,集中会商研判被监督部门(单位)政治生态状况。根据会议安排,各派驻(出)机构每季度都要按照成绩、亮点、问题、任务“四张清单”要求,向州纪委监委报告有关情况。通过集中会商研判,实现资源共享,把监督短板补齐,切实把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责任落到实处。

“2018年以来,我们组在人手少、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的情况下,已有13件信访件与联系的监督室联合办结。”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为转变派驻机构“单兵作战”局面,探索实践监督检查室和派驻(出)机构联动办案机制,先后制定了《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案件办理程序(试行)》《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室与派驻(出)机构协作配合暂行规定》,明确派驻(出)机构会同联系的监督室认真开展信访案件协助配合。目前驻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办结信访件13件,还有3件正在办理。通过线索办理,发出监察建议书1份、给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1人、督促州教育体育局党组问责2人,向州教育体育局转办涉及业务工作信访件2件。

实行派驻改革以来,州纪委监委16家派驻(出)机构共报送问题线索16条,叫停11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83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9人次,下达监督意见或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共完成对2100余名监督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廉政档案的建立……这是实行派驻改革以来亮出日常监督的一串数据,虽然这些都是“小事”,却体现了派驻监督的“大功课”。

在实施监察监督上做好衔接

2018年底,州纪委监委提级督办了一起基层农村干部非法侵占集体土地租金问题,对违纪违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所有涉案人员退缴侵占资金30余万元,依法收缴非法所得8.3万元。但处理没有止步于此,针对查处中发现的基层业务部门对土地承包的监督指导管理不到位、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向有管理服务职责的州农业农村局发出监察建议书。监察建议下达过程中,联系监督检查部门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到州农业农村局与班子成员见面,通报案情,分析问题存在原因,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对班子成员进行提问,要求举一反三,以案促改。

“这只是各部门之间在实施监察监督上做好衔接的一个缩影。”州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负责人表示,派驻(出)机构、监督检查室等部门力量打通使用,解决单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力量弱、专业知识结构单一问题,这样能够迅速整合力量,变单兵作战为协同会战,合力推进执纪监督或案件查办工作。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州农业农村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规范农村土地流转问题,制定整改任务分解表,对单履责、对账销号。州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以精准监督提供纪律保障,倒逼主体责任和职能职责有效落实。

赋予派驻机构监察职责,是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一大亮点。“改革后,州纪委监委明确派驻机构与联系监督检查室、调查审查室联合调查涉嫌职务违法案件工作机制和管辖权限,以此发挥合作办案的优势,工作效率大大提高。”驻州卫健委纪检监察组长谈道,在接到被监督部门州卫健委某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会同州纪委州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一起研究细节问题,并在分管领导统一指挥下,联合展开审查调查。目前,通过多方协作配合,该案件已得到顺利办结,涉案相关人员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州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四位一体”协同监督的这一机制,明确执纪监督部门督促指导并配合派驻(出)机构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综合运用蹲点调研式等变“背靠背”为“面对面”谈话方式开展监督,全面掌握联系单位(地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等情况,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执纪监督部门对派驻(出)机构监督执纪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提高监督执纪质量,运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发挥优势互补,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