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迪庆州纪委监委组织州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与下级纪委书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室、派驻(出)机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签订安全责任书是该州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要求,将安全工作摆在首位,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及相关工作,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的一项具体举措,旨在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让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违反安全工作纪律就是违反政治纪律的理念,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抓好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必然要求,是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的具体体现。”州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要负责人表示。
责任书明确,各级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要对安全工作负总责,正确处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与安全工作的关系,坚持两手抓、多管齐下、一体推进;分管领导要负起领导责任,加强一线指挥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查调查组组长是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把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人员、陪护人员、安全员等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要把每一项措施执行到位,在一线守住安全底线。(赵晓明)